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擴大:同事們的幾封聲援信
從郵件中看出,在馬小姐發出公開信的第三天,也就是2月26號,包括生產部門、技術部門、公司IT部門以及北京分公司紛紛發出公開信聲援馬小姐并歷數了該總經理的“累累劣跡”。
“作為上海弗曼科斯的一員,近一年來,我已深深感覺公司無論在管理,在銷售業績及企業利潤都在走下坡路,存在諸多問題。例如:2006年初,他成立了上海弗曼科斯領導委員會,并在會上承諾,公司將每月定期召開例會,討論與傳達公司重大事件,要讓委員會成員了解公司重大事件并參與公司較大事件的決策。可事實上,該會僅僅在2006年初召開了兩次會議后,就再也沒有召開過任何委員會會議,更沒有通過任何形式傳達公司的重要事件。比如:公司的銷售情況,財務狀況等,我們都一無所知,但據我了解的是,財務經常拖欠供應商的采購款項。試想,連這樣的基本承諾都做不到,出爾反爾,不守諾言,何以服人?”
“為節約預算開支,總經理對外宣稱06年所有員工都不增加工資,但是今天才發現,總經理打著節約的幌子卻將更多的錢加在了個別人的身上,同樣是經理級別,為什么他們的工資是我們的二倍、三倍、甚至更多。難道同一個公司有兩種標準嗎?難道那些加工資的個別人能力在一夜之間就提高了數倍嗎?天哪,這太不公平了!”
…………
焦點:馬小姐的第二、三封公開信
從郵件中看出,在收到人事部門的開除通知后,馬小姐稱自己堅決不會離開公司,不會離開財務經理的崗位,“因為我的權益是受法律保護的,我的任命和解聘必須經過公司董事會討論決定,這是FERMAX(弗曼科斯)公司章程規定的。RicardoEbri無權開除我,他現在要做的是如何向總部,向公司的員工解釋他的所作所為。”
郵件還顯示,2月27日,她向該公司西班牙總部發送了一封郵件,解釋自己被開除的原因,請求總部派人調查其總經理。她在信中說,“今天,RicardoEbri給我一份所謂的公司董事會決議,出于我一貫對總部的信賴,我考慮后還是決定將掃描文件發送給你們并闡述以下我的觀點。”
“1.從2007年2月14日晚上,我從財務職業角度出發向總部反映了RicardoEbri所存在的問題后,RicardoEbri雖然做了一系列傷害我的事,但始終沒有提起過董事會的決議。
2.在我拿出這份公司對財務經理的聘用和解雇需要由董事會決定的章程后,直至昨天RicardoEbri還在藐視這份文件并詆毀它的真實性,而今天他卻奇跡般的給了我這份擁有董事會成員簽名的決議。
3.我拿到的只是這份決議的副本,RicardoEbri自始至終沒有出示過這份決議的正本。而這份決議上其他3個人的簽名都有明顯的復印痕跡并且名字下方沒有明確的簽署日期,這嚴重違反了正式文件的簽署規定。
4.這份決議上只有RicardoEbri一個人的親筆簽字,他的簽字下方的簽署日期是2007年2月27日,但決議的簽發日期卻是2月14日,這也是值得懷疑和無法讓人信服的一點。“
“至今為止我始終堅信總部一定會拿出一個讓公司全體員工信服的決定,所以十幾天來我一直在等待。如果這份決議是真的,請其他幾位先生將這份決議用自己的郵箱發送給我,這樣即使我長期以來認真的工作、盡力地為公司負責都沒有得到總部的認可,而這段時間承受了那么多侮辱和壓力的最終的結果卻是遭到解雇。那么,至少讓我知道這的確是來自于總部的決定,這才是真實的,這份決議才是生效的,那我接受,但我會保留法律上的申訴權。”
從郵件中看出,馬小姐同時還發出了她的第三封公開信,向支持她的同事們表示感謝,“今天我本來想寫‘馬佩君的第三封公開信’,但我感到當務之急是要先寫一封感謝信。各位好同仁,我佩服你們的勇敢,佩服你們的魄力,你們敢于代表員工站出來發表你們的真言,你們才是FERMAX的精英,你們為公司的利益所急,你們為員工的利益所想,我為你們而感到驕傲,我們為你們而感到自豪。我現在非常擔心,擔心你們的命運和我一樣,會被解聘甚至開除。”
“但是我們不要為惡勢力所怕,因為我們是正義的力量,相信正義總會戰勝邪惡。我知道很多的員工因為各種原因,都在默默忍受著煎熬,他們憤怒,他們支持,他們贊賞一切都留在心中。我非常理解你們,同時我也非常感謝你們。我會一如既往的發出我的公開信,讓FERMAX的員工了解公司的真相,了解公司的現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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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liao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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