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津文交所亂象頻生,折射出在規則不健全、流動性過剩、投機過度的市場,一個為了政績與流動性而存在的投資市場,將是可怕的投機之源。
天津文交所的罪過并不在于資金來源于民間,并不在于大股東可能是房地產開發商出身,民資與開發商并不一定是謊言的代言人,天津文交所的罪過在無視金融市場規律、有意制造混亂的市場規則。
天津文交所炒作的是實際化永遠無法兌現的權證。將文化藝術品切分成一定的份額進行交易,實際上是讓交易者擁有實物的部分權益。與一般的權證不同,藝術品權屬具有不可分割性,將藝術品份額化之后進行市場交易,實際上就是一場永遠不可能獲得實物的虛擬資金的擊鼓傳花游戲。與普通的上市公司證券也不同,藝術品的定價具有相當程度的主觀色彩,沒有基本面的約束,每一份額的價格可以脫離基本面炒到天上,泡沫空間比證券交易所的股票要大得多。
天津文交所制定的規則有意制造遠比房地產市場瘋狂的資產泡沫。
入市門檻較低,交易份額每份1元,按1000份或1000份的整數倍(每份份額1元)進行申購。在“合格投資人標準(自然人)”中,規定投資人的開戶資金不得低于人民幣5萬元。雖然也制定了高風險領域投資標準等,亡羊補牢也沒有制止住市場的瘋狂。有5萬元存款、申購1000元就可以交易,可見,文交所的初衷是將交易滲透到平民之中,很難想象5萬元資金、1000元份額會是專業交易者。
天津文交所制定的退出機制,幾乎不可能實現藝術品的物權轉移,從而淪為徹底的炒作。
規則規定全體投資人向交易所申請可以正常退市,單個持有人持有全部份額,定期份額達到規定期限后競價交割成功的正常退市,不定期份額要約收購成功的,正常退市。交易所規定的申購數量讓競價收購與要約收購成本極高,申購數量上限由本所在份額發行總量5‰的范圍內確定。費盡九牛二虎之力進行要約收購或者競價收購,可能需要從成百上千人手中收購份額,最后的份額擁有者將把價格抬得極高。單個投資人持有單只藝術品份額比例達到67%時觸發要約收購,收購單價不得低于要約收購停牌前180個自然日內要約收購人買入該份額的最高價格。
真正的藏家不可能到文交所交易,因為拍賣交易所支付的物權轉移成本比文交所要低得多。能夠在拍賣場與收藏市場獲得認可的一流畫家,也不可能把畫作拿到文交所進行拍賣。進入市場的主流群體基本可以確定,習慣于泡沫中生存、T+0交易的風險投資者,他們將吞噬抵擋不住誘惑入市的普通投資者,在藝術家方面,基本可以肯定是希望在市場炒作中獲得名利的藝術界人士。天津文交所打著藝術品交易大眾化的名義,在鼓勵惡劣的資本市場叢林文化,這是明顯的騙局。
交易所與代理商為了中間費用必然提高估價,鼓勵市場炒作。以今年1月26日首批上市藝術品為例,白庚延的《黃河咆哮》發行價格為600萬元,發行數量600萬份;《燕塞秋》500萬元,發行數量500萬份。就在幾個月前的2010年12月4日,保利的《中國當代水墨》拍賣專場中,一幅白庚延的《千峰接云圖》以350萬元高價落槌,加上傭金,此幅作品每平方尺接近30萬元,已經創出白庚延作品成交紀錄。
高估值只是瘋狂的開始,開盤當天價格翻番,2月14日就達到5倍,3月14日分別漲至12.97元、12.90元;3月24日,《黃河咆哮》中間摸高到18.70元,收盤于15.44元。兩件藝術品的凈投資回報率一度接近1100%。當泡沫崩潰,最后的接盤者將付出沉重代價。
可怕的是,按照規則在“正常退市的份額標的物自退市之日起屆滿一年可重新申請上市”。也就是說,對于一件藝術品的炒作可以沒完沒了,龐氏騙局還有結束之時,天津文交所的厲害更在著名的麥道夫之上。
天津文交所的經營者與管理者不具備起碼的經營理念與規則意識。先是匆匆推出交易所,在市場風險日增、質疑聲日多后,短期內連續更改規則,兩次修改規則,數次改變開戶制度,四次推遲開戶公告,3月27日推遲開戶業務。在第三批藝術品中,增設了6個單有藝術品種,人們無法了解與拍賣交易有什么本質區別。
這家不愿意面對公眾的貪婪交易所,體現了中國資本市場中最糟糕的一面,為了市場,條件不成熟也強行創新,公開鼓勵瘋狂投機,互相推諉監管責任,巨額盈利分配不透明,加之為藝術品洗錢開通渠道與龐氏騙局陰影——這樣的市場必須推倒,越快越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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