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又一家主權基金?
“如何重新厘定國資委的職責,是理順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體制的核心問題。”北京大學財稅法研究中心主任劉劍文說。
在此之前,國資委一直期望在取得部分國資收益之后,成立若干家資產經營公司,去實現資本運作、資產管理等職能。
按照國資委的設想,將下設兩類資產經營公司,一種是持股型,在80家至100家主業比較清晰的央企之外,將較小的、與國計民生關系較小的央企納入此類資產經營公司。
另一種類型是托管型,作為資源配置平臺,孵化盤活央企不良資產和從主業剝離的輔業資產,這類平臺將在央企范圍內篩選,比如誠通集團。
2006年末,國資委副主任邵寧在“中央企業推進內部整合增強集團控制力經驗交流現場會”上表示,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建立后,國資委將為國有資產管理試點公司注資,使其成為專門從事資產處置、人員安排的托管公司,進一步發揮資產管理功能。
李榮融亦在今年初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會議上透露,國資委將成立資產經營公司,以此為平臺推進調整重組和股份制改革,并稱已獲得國務院原則同意。
據財政部有關人士證實,一家新的國資經營公司確實將于明年啟動,但在國有資本經營預算制度的新格局下,其基本架構和目標將有所不同。
新設立的資產經營公司與國資委現有兩家資產經營公司試點,即國家開發投資公司及誠通集團不同,在解決了國有經濟布局及結構調整的重要問題之后,還將承擔起國有資本戰略儲備的職能,從事體現國家戰略意圖的股權經營、資本運作以及新興產業的投入、產業更新。
由是觀之,新的資產經營公司或將與中國投資有限公司相似,具有主權財富基金性質。
不過,財政部相關負責人士亦坦承,這將使國有資本預算中的支出安排成為最難解和最富爭議的課題——要不要擴大國有資本?如果不再投入,相關收益投向何方?政府變身為投資主體之后,是否能夠提高投資效率并兼顧社會效益?
在全球范圍內,對主權財富基金的討論不斷升溫。一種正在形成的共識認為,在主權財富基金日趨活躍的同時,它們也面臨一些極大的風險與挑戰,包括特殊的價格風險、市場風險與政治風險。
《財經》特約經濟學家謝國忠告誡說,通常國家投資公司的組織結構更類似于一個政府機構,憑政治需要來決定關鍵人事任命,缺乏一個成功的投資機構所需要的獨立和創造性思考的特質,除非政府從一開始就創造出正確的“基因”,否則其失敗是必然的。
“好的應對策略是依靠市場,而不是政府,在應對資本過剩方面尤其如此。”在謝國忠看來,中國要做的,不是尋找理由建立更多的政府機構。如果非得建立一家國家投資公司,那么應對其進行嚴格限制,以便讓其成功的幾率最大化,將國家的潛在損失降到最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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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廖書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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