醫藥行業黑榜之佐力藥業虛假廣告篇
關鍵詞:虛假廣告 佐力藥業
案例:
2月15日,正在沖刺創業板上市的浙江佐力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佐力藥業”)公布了中簽號。“佐力藥業曾經擅自篡改廣告審批內容、違法宣傳烏靈膠囊而多次被相關部門處罰,但這些內容并未在招股說明書中說明。
2月15日,正在沖刺創業板上市的浙江佐力藥業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簡稱“佐力藥業”)公布了中簽號。然而,《大眾證券報》公司新聞熱線025―84686862接到投資者爆料電話,一位來自浙江的投資者稱,佐力藥業曾經因為擅自篡改廣告審批內容、違法宣傳藥品,多次被相關部門處罰。
主力產品被指違法宣傳
記者了解到,佐力藥業主要從事藥用真菌藥的生產和銷售,公司的主打產品是治療失眠、健忘、神疲乏力的烏靈膠囊。招股說明書顯示,公司生產的烏靈膠囊是國家一類新藥,在我國醫院神經系統疾病中成藥用藥市場占有率為9.45%,總排名第二,口服劑型市場占有率排名第一。2007年、2008年、2009年以及2010年上半年,烏靈膠囊的銷售收入分別為1.04億元、1.50億元、1.92億元、1.05億元,占公司營業收入的比例分別為82.33%、91.18%、89.88%和88.59%。
“佐力藥業曾經擅自篡改廣告審批內容、違法宣傳烏靈膠囊而多次被相關部門處罰,但這些內容并未在招股說明書中說明。”上述投資者氣憤地告訴記者:“藥物的功能和我們老百姓的生命健康安全息息相關,佐力藥業膽敢違法宣傳,公司的誠信何在?”
記者仔細查閱了佐力藥業的公開資料,發現長達324頁的招股說明書中,并沒有提到違法宣傳一事。
同一個錯誤犯兩次
上述投資者的爆料是否屬實呢?經過進一步的調查采訪,記者發現佐力制藥同一個錯誤居然犯了兩次。
根據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網站的信息,2007年3月7日,該局公布了第一期違法保健食品的廣告名單,佐力制藥生產的烏靈膠囊于2006年11月28日在《溫州都市報》上刊登的廣告,因為“擅自篡改廣告審批內容”,被溫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監測發現;2007年6月27日,浙江省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公布了第三期違法保健食品的廣告通知稱,將監測中發現的違法違規情節“較嚴重”的保健食品廣告予以公布,其中烏靈膠囊赫然在目:2007年4月24日,佐力藥業在金華電視臺新聞綜合頻道播出的烏靈膠囊的廣告,又一次因為“擅自篡改廣告審批內容”,被金華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監測查處。
點評:隱瞞對投資者決策有重大影響的信息有損誠信
“涉及藥品的宣傳主要是藥性、藥效等,公司居然篡改廣告審批內容,從誠信的角度來講,那是非常惡劣的行為。”南京大學法學院副教授張理在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公司卻利用了我國法律的伸縮性,根據證監會股票發行信息披露的有關規定,最近三年違法違規才需要披露,但是證監會還規定,對投資者決策有‘重大影響’的信息,不受時間限制,均應披露。制藥企業篡改廣告審批內容,會不會對投資者決策產生‘重大影響’呢?這個就需要進一步考察了,也就是佐力制藥利用法律伸縮性的地方。”張理還告訴記者,由于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只有監督權,而處罰權掌握在工商部門的手里,由于監督權和處罰權相分離,可能出現處罰難以實質性落實的情況,這個就需要消費者、媒體和相關部門互動,通過消費者舉報,調查取證來抵制這樣的情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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