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90萬元是個什么概念?一瓶1992年產“精裝漢帝茅臺酒”的拍賣成交價。
聽起來這多少有點像天方夜譚,但4月10日,由貴州省拍賣公司舉辦的“首屆陳年茅臺酒專場拍賣會”上,890萬元天價已既成事實。
“茅臺不做奢侈品。”季克良如此回應茅臺近期被頻繁刷新的拍賣“天價”。從1964年進入茅臺酒廠,72歲的季克良現在是貴州茅臺酒廠集團黨委書記、董事長;而47年來,他從年輕的車間技術工人成為茅臺人口中的“老爺子”。
“茅臺酒需要照顧到五方面人的利益。”在季克良眼中,茅臺酒應該成為高品質與大眾化混合體的代表品牌。
漲價與限價并舉:皆大歡喜?
《中國經營報》:2010年,茅臺因多次頻繁提價而被稱為“飛天茅臺”,其間,業界甚至傳出茅臺因漲價而被國家發改委約談的消息。事實情況是如何,你如何看待目前茅臺價格的飛漲走勢?
季克良:2010年年底,市場上的茅臺價格漲得比較多,漲價以后,我們收到了來自各方面的反映。其中有一部分來自于消費者,他們認為茅臺經銷商的毛利率太高;另一方面則來自政府部門。
根據這些情況,公司認真進行了分析和研究,最終認為,茅臺酒的價格還是應該調整。一個企業應該考慮方方面面的利益,既有國家利益,也有企業利益;既有投資者利益,也有經銷商利益和消費者利益。
最終我們決定從2011年1月1日開始將茅臺酒價格提價20%。雖然這個幅度比較大,但茅臺提價的同時卻處理好了政府和各方面的關系。
首先,因為漲價,企業的利潤增加了;企業的利潤增加,給國家的稅收就增加了。
另一方面,投資者的利益增加了。投資者利益包含兩個方面:一是公司分紅。企業利潤增加了,投資者收益相應會提高;二是資本市場的收益提高,提價第二天,茅臺每股就出現了上漲。
第三個方面是,消費者的利益也得到了保證,消費者在茅臺專賣店買酒的價格比以前還要低。因為以前,提價之后,茅臺的經銷商可能會層層加價。但茅臺這次提價的同時,也進行了限價、限量購買,經銷商不能以任何理由超過茅臺公司規定的最高限價銷售,消費者買酒反而得到了實惠。
《中國經營報》:相對而言,茅臺經銷商的利益反而受損?這是否利于渠道穩定和管理?
季克良:這一次提價,國家、企業、投資者、消費者四方面都得到了實惠,只有經銷商的利益受到了一定的影響。
對于消費類企業來講,消費者對企業的發展壯大尤其有決定性影響。一件商品,如果沒有消費者來買,生存都成問題,何談發展?所以我認為2010年的這次調價與限價,是多方面受益的。
從長遠來看,由于價格適當,消費群體增加,經銷商的銷量也會增加,利潤也會提升。當然,一件新事物出來以后,會有一些問題,現在市場上有的茅臺酒售價仍然高于959元/瓶,有的一瓶賣到1000多元,有的賣到1100元,甚至是1500元。
導致這種情況出現的原因,主要是由于我們的經銷商和專賣店也做批發酒業務,將酒批發給零售商,有的經過一道批發,有的經過兩道批發,所以把價格加了上去,這是企業發展和前進當中遇到的問題,我們正在努力找辦法,解決這些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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