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全面落實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提取10%用于農田水利建設的政策
《決定》明確提出,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提取10%用于農田水利建設,充分發揮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等土地整治資金的綜合效益。
對此,財政部有關負責人指出,這體現了國家加大對農田水利建設投入的政策導向,是新時期國家健全完善農田水利建設投入機制的重要舉措,是國家加大對農田水利建設投入的又一制度保障。
這位負責人表示,各級財政部門將認真落實中央的這一政策,努力實現在工業化、城鎮化深入發展過程中同步推進農業現代化,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提高糧食和農業綜合生產能力。一是要確保足額計提農田水利建設資金,切實加強資金使用管理,確保從土地出讓收益中計提的農田水利建設資金政策能夠落到實處,發揮作用;二是從土地出讓收益中提取的農田水利建設資金要專項用于農田水利建設,集中資金用于當前農田水利建設最薄弱環節,解決最突出的問題;三是在資金安排上向糧食主產區和產糧大縣適當傾斜,提高糧食綜合生產能力。
繼續加大對農田水利建設的金融支持
《決定》提出,要加強對水利建設的金融支持,綜合運用財政和貨幣政策,引導金融機構增加水利信貸資金。對此,財政部表示,下一步將積極研究相關政策措施,發揮財政資金“四兩撥千斤”的政策功能,促進金融支持農田水利建設。
近年來,中國農業發展銀行積極發揮政策性銀行對“三農”的支持作用,認真拓展支農領域,加大對包括水利在內的農業農村基礎設施的支持力度。
根據農發行提供的數據,截至2010年末,農發行農業農村基礎設施中長期貸款余額4722.75億元,占貸款總規模的28.26%;其中,涉農水利建設貸款余額1037.41億元,支持項目1362個,涉及灌區配套和節水改造、病險水庫除險加固、河流湖泊綜合治理、農村飲水安全、水土保持和生態保護、農村水能開發利用等多個方面。
“十二五”多舉措確保水利資金投入
2010年我國水利投資是2000億元。《決定》提出,今后10年全社會水利年平均投入比2010年高出一倍,意味著未來10年的水利投資將達到4萬億元,這也對“十二五”期間國家水利建設投入提出了更高要求。
對此,財政部有關負責人指出,“十二五”時期,水利改革發展起點更高、任務更重、難度更大,中央財政將認真貫徹落實中央一號文件精神,按照“把水利作為國家基礎設施建設的優先領域、把農田水利作為農村基礎設施建設的重點任務、把嚴格水資源管理作為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的戰略舉措”的要求,進一步加大資金保障力度,建立水利投入穩定增長機制,創新和完善資金管理機制,突出支持水利重大薄弱環節建設,推進水利重點改革工作,著力推動水利實現跨越發展。
這位負責人表示,為確保未來五年的水利投入,財政部門將加大公共財政投入力度,進一步完善和創新水利建設的投融資體制;堅持突出重點、統籌兼顧、因地制宜、循序漸進,優先支持水利重大薄弱環節建設,突出抓好支持農田水利建設、中小河流治理、小型水庫除險加固和山洪災害防治、農村飲水安全、實施最嚴格的水資源管理制度、深化重點領域水利改革等重點工作。同時,創新財政支持機制,規范和加強水利資金使用管理,提高資金使用效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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