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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家外匯投資管理公司成立和運作涉及許多細節問題,包括組織機構的建設、資本金的獲得、投資方向和領域等等。中國國家外匯投資公司正在籌備中,我們難以猜測其具體安排,但是很可能借鑒其他國家外匯投資公司的經驗。資本金可能通過兩種方式獲得。第一種方式是國家外匯投資管理公司向市場發行人民幣債券,用募集的人民幣資金向人民銀行購買等額的外匯儲備,注入國家外匯投資公司。第二種方式是財政部向人民銀行發行債券獲得人民銀行的部分外匯儲備后投入國家外匯投資管理公司。第一種融資方式有利于在集資過程中降低市場流動性,但融資速度較慢。畢竟,難以在利率水平不出現劇烈波動的前提下短期內向社會大量發行債券。第二種集資方式的特點是集資速度較快。人民銀行可以利用這種債券進行公開市場操作,依然能夠起到回籠流動性的作用,而且還可以逐漸回籠央票。我們認為第二種方式比較科學,因為同第一種方式相比,回籠流動性的主動權將掌握在貨幣當局即央行手中。第一種方式下,發債進程難以與貨幣政策協調,可能會增大央行貨幣政策執行和流動性管理的難度。
無論以何種方式,我們判斷國家外匯投資公司的規模將是逐漸擴大的,這也是其他國家的經驗。中國外匯管理公司的規模可能是全世界類似公司中最大的。以目前外匯儲備的規模、我國進口量、短期外債的規模,外資企業近年來在中國盈利水平判斷,我國目前出于流動性考慮所需的常規意義上的外匯儲備應當不會多于8000億美元。換言之,以目前的外匯儲備規模判斷,國家外匯投資公司的規模可以達到2000億-3000億美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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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哈繼銘
編輯:
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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