鳳凰財經 > 深度解讀 > 正文 |
|
“資產管理公司(AMC)的轉型受阻,財政部方案已遭擱置。”近日,一位知情人士向記者透露,由于AMC轉型方向未達共識,國家有關部門近日已明確,AMC轉型方向仍須再作研究。
1999年為處置國有銀行不良資產,財政部出資成立了信達、華融、長城和東方四家AMC,原定期限為10年。但2004年,財政部與四家公司簽訂協議,規定到2006年年底,四家公司在完成不良資產處置的現金回收率、現金費用率“兩率”承包任務后,即可進行商業化轉型。
自去年3月中旬財政部明確提出資產管理公司轉型方向為綜合經營的金融服務公司后(詳見本報2006年6月25日《財政部放行AMC轉型大金融》),四大資產管理公司已依照相關方案競相開拓綜合經營,包括組建或通過收購投資銀行、信托公司及保險公司。
5月22日,記者就此聯系財政部金融司相關人士,但該人士拒絕對此消息做出評論。但另有業內人士表示,對此消息已有心理準備。“自去年年底AMC各自向財政部遞交轉型方案以來,已經過去半年了,依然一點消息都沒有,應該是遇到問題了。”
是否以不良資產處置為主業?
2006年3月中旬,財政部向四家AMC下發《財政部關于金融資產管理公司改革發展意見》(下稱《意見》),征求幾個AMC對轉型方案的意見。《意見》明確提出AMC轉型方向是“現代金融服務企業”,并指出AMC可開展信用評級、風險管理咨詢、征信服務等多種金融服務業務,并允許其進入一般證券業務、控股商業銀行。
而各家AMC則將轉型方向定在了“金融控股公司”,并在2006年就進入了操作階段。據記者了解,各家公司都設有類似“新業務拓展辦公室”的部門,負責綜合經營的業務拓展。大約在2006年年底,四家公司分別向財政部報了各自的轉型方案。
而值得玩味的是,在2006年10月中旬,中國人民銀行發布了《2006年中國金融穩定報告》(下稱《報告》)。《報告》表示,AMC最終要發展成為“以不良資產處置為主業、具有投資銀行功能和資產經營管理功能的綜合性金融資產管理公司”。
央行提出的“‘以不良資產處置為主業”的定位,與財政部提出的“現代金融服務企業”的定位有較大差異。業內人士分析,財政部作為AMC的出資人,出發點是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而央行作為宏觀經濟的管理機構,更關注的是金融風險,所以才有了二者對AMC轉型方向設想的差異。
而在2006年,人民銀行研究局就AMC問題成立了課題組,并完成了兩個研究報告。報告中指出,不良資產處置機構的存在具有很大的必要性。
財政部、人民銀行以及銀監會是AMC最主要的三個監管部門。財政部是AMC的唯一出資人,并為AMC向四大行發行的8200億特別金融債券提供了擔保。而AMC收購政策性不良資產的另一部分資金(5700多億)以及收購商業化不良資產的資金都來自于人民銀行再貸款,人民銀行也負有對AMC資金使用情況的監管。銀監會則從不良資產處置業務以及人事上負責對AMC的監管。
|
作者:
蔣云翔
編輯:
廖書敏
|
| Google提供的廣告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