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給外資企業念“緊箍咒”?
北京市海淀區投資服務中心一位人士說,在反壟斷法出臺之后,有些外資企業擔心中國對外資政策“收緊”了,他們認為反壟斷法有排外色彩。
張穹的解釋是,反壟斷法既不是對內資企業網開一面,也不是給外資企業“念緊箍咒”。
他說,中國是全球化的受益者,中國鼓勵外資的通過包括企業并購在內的多種方式在中國投資,實現共贏。中國對外資態度沒有變化。只要不影響消費者利益,不影響市場競爭秩序,中國鼓勵外資做大做強,反壟斷法反的只是“惡意并購”和影響國家經濟安全的投資。
但是,很多外資企業的律師代表擔心,執法機關在判斷并購行為是否“惡意”,是否“危害國家安全”上會不會經常產生誤會?
商務部反壟斷調查辦公室主任尚明說:對涉及國家安全的外資并購,反壟斷法明確提出,除依照法律規定進行經營者集中審查外,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進行國家安全審查,這是國際通行的慣例。中國不是通過法律限制外資進入,因此,外國投資者不必擔心。
尚明表示,面對日益高漲的外資并購,還需要更多的細化和配套法規。他說:“你塊頭大,卻是不干擾競爭的好人,這個法律跟你沒關系;如果你為富不仁,惡意并購,你時刻會感到它在你身邊,如芒在背。”
對行政壟斷是“沒牙老虎”?
一些專家提出,反壟斷法對行政壟斷著墨不深,顯得軟弱無力。不但沒有將行政壟斷的管轄權交給反壟斷行政執法機關,而且沒有明確行政或刑事處罰的規定,反壟斷機關只能向其主管上級建議依法處罰。
張穹說,反行政壟斷寫不寫進反壟斷法中,參與立法者的確猶豫過。一方意見認為,不該寫,因為是領導決策,很復雜;另一種意見認為,應該寫。國務院考慮防止行政權濫用,約束行政權力,決定寫,并且在反壟斷法中專門寫了一章。
尚明說,將反行政壟斷寫進反壟斷法,已是很大的進步,有建議權,說明已經長牙齒了,反壟斷法不是“沒牙的老虎”,是會咬人的。地方政府再實施地方保護與市場封鎖,就會依法處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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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
王延春
編輯:
廖書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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