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 王毅鵬
晚報訊 圍繞康芝等藥企生產的尼美舒利用于兒童退燒是否安全、以及康芝訴強生不正當競爭的話題已“糾結”多日,事件卻始終沒有一個明確說法。昨日下午,方舟子發表博文 《藥物安全監管應該與國際接軌》稱“世界上幾乎所有國家都不用它給兒童退燒”,因此建議“藥物安全監管應該與國際接軌”,將矛頭直指國家藥監局。
康芝藥業此前在澄清公告中稱,“瑞芝清(尼美舒利顆粒)是國家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SFDA)批準生產和銷售的處方藥。并稱,根據國家不良反應監測中心發布的 《藥品不良反應信息通報》,近10年來在我國沒有尼美舒利相關不良反應的信息通報。瑞芝清上市9年來,從未發生過嚴重不良反應。 ”對于國家藥監局所謂“該藥用于兒童退燒的收益大于風險”的說法,方舟子顯得不以為然。他坦言“對這個藥物的使用在國外也有爭議”,但他也指出沒有爭議的幾個事實是:“世界上大部分國家,包括美國、加拿大,甚至包括該藥的研發地瑞士,都沒有批準這個藥的上市;由于該藥有肝毒性,愛爾蘭、新加坡等國在2007年暫停該藥的銷售;歐盟限制該藥只用于消炎、鎮痛,并不用于退燒,并禁止用于12歲以下兒童。
更進一步,方舟子甚至搬出了尼美舒利的研發方瑞士某官網上的說明稱 “該藥不用于12歲以下兒童”。據方舟子統計,目前只有中國、印度、俄羅斯、墨西哥等少數幾個國家把尼美舒利當成兒科用藥,但是今年2月印度也把該藥禁了。
“西藥都是國外研發的,有關西藥的數據幾乎都是照搬國外的。 ”方舟子解釋說,“因此對西藥也要自己搞一套中國標準,聲稱中國有自己的用藥特色,就顯得很荒唐。 ”隨后,方舟子將火力對準了國家藥監局,他說,對藥物的監管就應該與國際接軌,沒有必要非要堅持使用一種被絕大多數國家禁用的藥物。藥監局在做出決定時,應該完全基于科學依據,而不應該考慮藥廠的利益。事實上,尼美舒利事件爆發之后,康芝藥業出現大幅下跌。記者注意到,康芝藥業曾在其招股書中坦言,“不排除未來由于不良反應增多進而導致我國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停止尼美舒利使用的可能,如果尼美舒利制劑被停止銷售將會對公司的生產經營造成不利的影響。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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