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政府網2月9日正式發布《國務院關于印發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的通知》,明確指出將從財稅、投融資、研究開發、進出口、人才、知識產權、市場等七大方面對產業進行政策扶持。
國務院之前于2000年6月制定出臺了《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的若干政策》(“18號文件”),由于18號文已于2010年年底到期,國務院遂再次制定并出臺了新的進一步鼓勵軟件產業和集成電路產業發展若干政策,該政策也被業界稱為“新18號文”。“新18號文”主要包括七項政策,其中在財稅政策方面明確規定,國家將繼續實施軟件增值稅優惠政策;對符合條件的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設計企業免征營業稅等。
和原有扶持政策相比,新出臺的政策增加了許多新的內容,比如對符合條件的集成電路封裝、測試、關鍵專用材料企業以及集成電路專用設備相關企業給予企業所得稅優惠;支持和引導地方政府建立貸款風險補償機制,健全知識產權質押登記制度,積極推動軟件企業和集成電路企業利用知識產權等無形資產進行質押貸款;加快完善期權、技術入股、股權、分紅權等多種形式的激勵機制等,這些政策都更加符合產業發展的新形勢,企業在這些方面也有著迫切的需求。
中華網軟件(中國)董事會主席余翔向記者表示,“新18號文”為中國軟件業的持續發展和國際化開辟了新的局面。其中的“投融資政策”和“進出口政策”將大力推動中國軟件企業,在繼中國制造業之后,成為具有國際影響力的新興勢力,參與全球軟件企業的收購和整合,從而使軟件業成為下一個中國在全球化進程中取得領先地位的產業。
此外,專家普遍認為新政策將對整個行業帶來更大推動作用,國內軟件和集成電路業有望再次迎來“黃金十年”。新華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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