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 不能開這個危險的先例 |
如果不殺楊彥明,固然可以讓貪官們繼續心驚肉跳,但是從2004年案發,經過漫長的偵查、起訴和審判,仍然沒有撬開楊彥明的“鐵嘴鋼牙”,我們實在沒有理由相信留他一命就能讓他“幡然醒悟”;更重要的是,這可能會開一個危險的先例。 |
|
| |
| 容忍沉默也是法治的代價 |
毋庸諱言,如果因為楊彥明拒不交代貪污資金下落就從輕判決,實際是對犯罪的一種縱容,會向社會傳遞“只要不交代就可以免死”的錯覺。這條變相“救生通道”的背后,將是法律的打折。更何況,假如受賄者根本就莫須有呢? |
|
| |
| 借證券界死刑第一人立法解決正義困局 |
針對類似楊彥明案件判罰產生的正義困局來說,我們的立法尚有不完善的地方,正是從這個角度出發,我們期待借楊彥明一案,能夠促進法律立法,以及相關法律的不斷完善,避免法律上的判罰產生更多的社會正義困局。 |
|
| |
| 寄語楊彥明:真要把秘密帶到墳墓 |
寄語楊先生,當此時也,不妨以全部交代為爭取緩刑的余地,也未必不能逃過這一劫。更何況您行賄之輩很可能目前尚在位,有此蛀蟲于世,閣下一念之間轉換就可為世間除害,于之前的過失也算是不無小補。 |
|
| |
| 判楊彥明死刑能消除一種反腐誤會 |
檢察機關說:“如果不嚴懲犯罪者,那么就會向社會傳遞一種錯誤信號,即認為只要不說就可以‘免災’。”檢察機關的這種判斷是非常重要的,更重要的,會讓人猜疑,是有人在保護犯人。這對我們的反腐和法治建設,傷害很大。 |
|
|
|
|
| |
| 以訴辯交易化解楊彥明案的正義困局 |
如果只因其拒不交代,該案便以楊彥明被處死刑收場,隱匿背后的賄賂案真相勢必就此埋沒,這樣的結果無疑令正義很受傷。因為這意味著,對于6500萬背后的那些受賄者來說,楊彥明一旦執行死刑,他們就可以徹底“安全”了 。 |
|
| |
| 能不能讓楊彥明再活一段時間 |
為盡最大努力挽回國家的巨額經濟損失,有效懲治受賄犯罪,最大限度地維護公共利益,應當考慮通過訴辯交易的辦法,與楊彥明達成不判處其死刑的妥協,或至少應當暫緩執行死刑判決,爭取讓他交代貪污款去向及受賄者的身份。 |
|
| |
| 還是應該讓楊彥明活著 |
從一個普通公民的角度,我覺得不能判楊彥明死刑,還是應該讓他活著。此案既然已經審理好幾年了,再慎重一些也是可行的。若是緩殺或不殺,即使他的巨額行賄給了誰沒有查明,也足以讓那些受賄者如坐針氈,活得膽顫心驚。 |
|
| |
| 該不該“刀下留人” |
兩次一審判決,法院都選擇支持檢察機關的公訴意見,似乎也在昭示著某種態度。中國政法大學劉玫教建議,既然楊彥明案件已經審理好幾年了,再慎重一些也是可行的,如果著急判死刑,確實有可能放過了其背后的人。 |
|
| |
| 網民熱議證券界死刑第一人 |
“幕后有高官,犧牲一個人,幸福全家人”這是網友們普遍的看法。對于事情未明的情況下判處死刑,網友感到非常不理解,甚至有網友為司法受到幕后黑手的干預,認為應當繼續審查,查處6000萬元的去處。 |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