沙鋼船務:已經不是第一次扣海航的船 此次絕不手軟

滯留在韓國濟州島的中國豪華郵輪“海娜號”(9月14日攝)。新華社發
鳳凰財經訊 昨日中午,海航集團旗下公司海航旅業對外通報稱,公司郵輪“海娜號”被韓國濟州地方法院扣留,導致1659名游客及650名員工滯留。海航旅業稱,中國江蘇沙鋼集團旗下公司以法律糾紛為由,向韓國濟州地方法院申請扣押船舶。
針對此事沙鋼船務公司的總經理張潔接受鳳凰財經采訪時表示,沙鋼申請扣押海航的郵輪完全是按照相關法律行事,并沒有違反國際慣例,海航如果在這方便有質疑,可以按照法律規定作出反應。
對于外界質疑沙鋼公司限制游客自由等的質疑張潔表示,沙鋼扣押的是海航的船,旅客是自由的,海航有自己的航空公司船務公司,如果他們愿意,完全有能力妥善處理游客的問題。他還表示,如果有必要沙鋼愿意先行墊付妥善處理旅客的相關費用。
他還告訴鳳凰財經,事實上此次并不是沙鋼第一次扣押海航的船,2011年11月和2012年沙鋼曾分別在印度和南非分別扣押過海航一條散貨船和一條油輪,當時的解決方案是海航還清了所欠沙鋼船務的錢款,但是此后海航又開始拖欠租金。
對于此次扣船事件,張潔表示,“海航欠我們5800多萬巨款,我們絕不會手軟,會依法維護我們的權利。”
他認為,此次扣船時間對游客造成的不良影響,完全是海航公司自己的責任,“他們欠那么多外債,依據法律他們的船隨時都可能被扣押,這種情況下船只依然在運營,其實是對游客不負責。”
針對此事發生的原因,沙鋼集團針對此事的情況說明顯示,2008年8月6日,沙鋼船務(注冊在香港)與海航集團下屬公司大新華輪船有限公司(注冊在香港,以下簡稱大新華公司)簽訂了租船協議,即沙鋼船務出租一條好望角型巨輪給大新華公司,海航集團為大新華公司出具了擔保函,該輪于2010年4月20日交船給大新華公司,但大新華公司于2010年12月起就拖欠直至停付租金。
2012年11月2日,仲裁庭裁決:大新華公司須支付沙鋼船務5837.57萬美元(不包括利息及律師費用等約700多萬美元)。同時,沙鋼船務向英國高等法院提出了要求海航集團履行擔保義務的訴訟。
目前,大新華公司因拖欠多方租金已在香港進入破產清算程序,因此,海航集團作為擔保人必須履行擔保責任。沙鋼船務為此多次同海航集團溝通,要求其依法履行擔保責任,但海航集團拒不履行。在多次努力無果的背景下,沙鋼船務不得不在全球范圍內追索海航集團資產,并向韓國濟州地方法院提交了扣押海航集團資產的申請,濟州地方法院按照司法程序于2013年9月13日,裁定扣押了“海娜號”郵輪。
此前沙鋼船務有限公司相關人員接受媒體采訪時表示,按照兩家公司的合同約定,產生債務糾紛時,適用于倫敦法院裁定,債權方發出申請后,債務人或擔保方的船只在任何一個港口都可以被扣留。
資料顯示,“海娜號”是中國內地第一艘豪華郵輪,全長223米,船身寬31米,最大航行速度每小時21海里。全船共有739間客艙,最多可容納1965名游客,今年1月在三亞首航。 “海娜號”以三亞和天津為母港,船上公共設施齊全,包含餐廳、免稅店、娛樂場、劇院、宴會廳、游泳池等,可以滿足船上旅客各項生活和娛樂需求,被喻為“海上移動度假基地”。(吳麗華∕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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