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海網貸行業請俺內訓,颯姐講了兩場,第一場針對普通員工做普法教育,以案說法,嚴防道德風險;第二場針對高管人員作職務犯罪風險防控培訓+P2P行業前瞻問題分享。課中、課后有人問了颯姐幾個問題,有必要跟諸位一起分享。
Q:跟老東家有勞動合同糾紛,扣了代客理財的錢做要挾,行嗎?
A:萬不可超過三個月。員工與公司有各類糾紛,在實際生活中很常見,往往“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作為自力救濟的一種手段,員工往往將利用職務便利暫存保管的資金扣下,作為與公司談判的砝碼,等公司解決問題再把錢交回。颯姐不能說這樣不對,畢竟每個人都有自力救濟的權利。但,特別提醒,中國刑法有個挪用資金罪,其中一個入罪點是:利用職務上的便利,挪用本單位資金歸個人使用或者借貸給他人,數額較大、超過3個月未還的。所以,無論有啥糾紛,都請注意防止挪用資金罪的風險。(注:在某些情況下扣款行為構成職務侵占,在此不延伸討論)
Q:貸后追款很困難,您見多識廣,給出出主意?
A:說實話,沒啥好辦法。逼老賴還錢,世界難題。一般法律途徑是民事訴訟,拿到勝訴判決或仲裁書,在法院執行財產。失信人員被曝光的力度較大,颯姐在常州辦案的時候,就發現城市交通要道,LED大牌子循環播放失信人員信息。但這種東東,僅對有羞恥心的被執行人有用,對厚臉皮的,不起決定性作用。目前采取的電話催收的辦法,效果還成,就是涉嫌騷擾,造成失信人員精神壓力過大,引發精神疾病或自殘自縊的,應承擔侵權責任。颯姐提醒,做學生消費貸的P2P,大學生的心里成熟度低,面子薄,容易出現精神衛生方面的問題,不建議采取“追魂”電話的辦法追款。其實,這個問題是系統問題,應該從貸前就開始設置重重節點,減少違約率,緩解貸后追款壓力。
Q:借貸糾紛中,老賴躲起來,不應訴,怎么辦?
A:這事從正反兩個角度看,被告不應訴也有好處,那就是原告基本勝訴(除非訴訟請求權不靠譜的)。被告不應訴的壞處是時間戰線拉得很長,一個借款糾紛要搞很久,時間主要耽誤在公告上,因為被告找不到,法院會要求公告,公告期為三個月。好不容易勝訴了,執行時又要再公告三個月。一來一往,大半年木有了。所以,網貸公司處理借款糾紛應當對耗時做到心中有數,在時間不允許的情況下,參考不良資產處置的辦法,該賣就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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