銀行仍堅持“全額罰息”
【過去時】2004年8月,中消協對金融領域的不平等各式條款列出6大消費陷阱,其中包括“信用卡欠款逾期要按欠款全額罰息”。2005年4月,工商銀行持卡人袁先生因“少還兩毛四被罰八百多”引發信用卡罰息之爭,消協致函工商銀行,最終銀行核銷罰息。2009年2月,工商銀行率先取消“全額罰息”,改為“部分還款,部分計息”。
【現在時】近日,記者走訪、致電多家銀行,很多銀行并未執行信用卡“部分還款部分計息”,仍按“全額罰息”。多家銀行客服及信用卡中心人員表示,信用卡罰息標準一直都是全額罰息。也有銀行稱,全額罰息符合國際慣例,這種計息方式符合銀監會的規定。而一旦部分罰息,有可能加重銀行信用風險。招商銀行等銀行稱,雖然目前按全額罰息,但放寬了罰息尺度。比如客戶少量金額未還時,銀行也可以算做當期欠款還清,不過這依然不如“部分計息”直接。
4 【手機卡余額不退】 類型:不當得利型
話費未打完退全額沒戲
【過去時】2005年3月,北京、上海等地消協向當時電信企業遞交《關于電信卡過期,余額應退還消費者的函》,指隨意侵吞余額屬不當得利。同年4月,在中消協“年度十大不平等格式條款”評選中,“手機過期余額視為自動放棄”上黑榜。去年5月,北京消協提出對電信資費改革的意見,指出充值卡到期應將余額退還消費者。
【現在時】市民白先生反映,他2月份辦理聯通手機號,準備將舊卡號注銷,當時舊卡有40多元話費。白先生提出退還話費時,營業員告知話費余額一概不退。白先生只好把話費用完才辦理手機號注銷。昨日,聯通客服稱,確有“余額不退”的規定,所有手機卡都執行這一規定。移動客服說,神州行卡不退余額,動感地帶和全球通卡可退,但大額或整數話費余額如30元、50元,退還的并非現金,而是等值充值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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