曹建明:
強化民事審判和行政訴訟監督。制定實施《關于加強和改進民事行政檢察工作的決定》,堅持依法監督、居中監督等原則,對認為確有錯誤的民事行政裁判提出抗訴12139件。
2011-03-1116:18:57
曹建明:
堅持抗訴與息訴并重,對認為裁判正確的44021件申訴,耐心做好當事人的服判息訴工作。對涉及國家和社會公共利益的案件,督促起訴33183件,支持起訴21382件,防止侵害國有資產和公共利益。
2011-03-1116:19:13
曹建明:
強化對司法工作人員瀆職行為的監督。會同最高人民法院等部門制定《關于對司法工作人員在訴訟活動中的瀆職行為加強法律監督的若干規定》,明確對司法工作人員徇私枉法等12種瀆職行為,可以通過調查核實違法事實、提出糾正違法意見、建議更換辦案人等措施進行監督。
2011-03-1116:19:41
曹建明:
堅決懲治利用司法權貪贓枉法的行為,查辦涉嫌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員2721人。
2011-03-1116:20:23
曹建明:
五、堅持執法為民宗旨,維護人民群眾權益
2011-03-1116:20:36
曹建明:
立足檢察職能加強和改進群眾工作,努力做到貼近群眾、依靠群眾、服務群眾。
2011-03-1116:20:46
曹建明:
拓展聯系和服務群眾的平臺。加強接待窗口建設,推行民生服務熱線和全國統一的12309舉報電話,推行“一站式”受理接待中心和網上查詢平臺,進一步暢通群眾控告申訴渠道。
2011-03-1116:21:19
曹建明:
深入開展文明接待室創建活動,推廣“融入群眾、公正執法、情理兼容、促進和諧”的張章寶工作模式。
2011-03-1116:21:30
曹建明:
推進檢力下沉,延伸檢察工作觸角,在鄉鎮、社區探索建立派出檢察室,開展巡回檢察,就地受理群眾訴求、提供法律服務、化解矛盾糾紛。
2011-03-1116:21:46
曹建明:
依法懲治嚴重危害民生的犯罪。堅決打擊“兩搶一盜”、電信詐騙、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和偽劣農藥、化肥、種子等侵害群眾權益的犯罪,嚴肅查辦征地拆遷、社會保障、勞動就業、醫療衛生、招生考試等民生領域的職務犯罪。
2011-03-1116:22:30
曹建明:
貫徹尊重和保障人權的憲法原則,立案偵查涉嫌非法拘禁、報復陷害、破壞選舉等侵權犯罪的國家機關工作人員524人。依法同步介入重特大事故調查,嚴肅查辦火災、礦難等事故背后涉嫌職務犯罪的國家工作人員1037人,最高人民檢察院直接參與9起重特大事故調查。
2011-03-1116:22:41
曹建明:
加強對特殊群體和困難群眾的司法保護。高度重視涉軍案件和涉港、涉臺、涉僑案件,健全溝通協作機制,切實維護國防、軍隊、武警部隊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維護香港同胞、澳門同胞、臺灣同胞、歸僑僑眷合法權益。
2011-03-1116:23:03
曹建明:
堅決打擊侵害殘疾人和農村留守老人、婦女、兒童的犯罪,會同有關部門制定《關于依法懲治拐賣婦女兒童犯罪的意見》,起訴拐賣婦女兒童犯罪嫌疑人4422人。
2011-03-1116:23:14
曹建明:
對拖欠農民工工資等案件,開展支持起訴工作。重視刑事被害人權利保護,推進刑事被害人救助工作,對6280名生活確有困難的被害人或其近親屬提供救助救濟。
2011-03-1116:23:54
曹建明:
依法妥善解決涉及群眾利益的信訪問題。完善控告申訴、涉檢信訪工作制度,開展帶案下訪、定期巡訪、聯合接訪等活動,共辦理群眾信訪439750件次。高度重視、妥善化解涉檢信訪積案3959件。
2011-03-1116:24:06
曹建明:
最高人民檢察院派出8個工作組赴16個省、自治區、直轄市進行了督查。認真貫徹修訂后的國家賠償法,制定《人民檢察院國家賠償工作規定》,依法自覺履行賠償義務,加強對賠償案件的法律監督,切實保障賠償請求人的合法權益。
2011-03-1116:25:15
曹建明:
六、加強檢察隊伍建設和內部監督制約,提高自身公正廉潔執法水平
2011-03-1116:25:30
曹建明:
切實加強對檢察人員的教育、管理和監督,努力提高隊伍整體素質,保障自身公正廉潔執法。
2011-03-1116:25:48
曹建明:
加強思想政治建設和職業道德建設。深化社會主義核心價值體系和社會主義法治理念教育,開展創先爭優活動,引導檢察人員堅定理想信念、端正執法思想。
2011-03-1116:25:59
曹建明:
深入開展“恪守檢察職業道德、促進公正廉潔執法”主題實踐活動,制定檢察官職業行為基本規范和檢察機關文明用語規則,表彰宣傳張章寶、李彬、劉寶瑞、王世杰、杜云、張敬艷等先進典型,建立檢察官宣誓制度,大力弘揚忠誠、公正、清廉、文明的檢察職業道德。
2011-03-1116:26:11
曹建明:
加強執法能力建設。以領導干部和執法辦案一線檢察官為重點推進全員培訓,共培訓檢察人員11.9萬人次。最高人民檢察院完成對基層檢察長的普遍輪訓,開展對省級檢察院業務部門負責人的普遍輪訓。
2011-03-1116:26:27
曹建明:
強化基層教育培訓工作,建立市級檢察院普遍輪訓基層檢察人員、省級檢察院重點培訓基層骨干機制,開展遠程教育培訓。
2011-03-1116:26:46
曹建明:
大規模推進崗位練兵,廣泛開展公訴、偵查監督、反瀆職侵權等部門的業務競賽活動。加大對西部地區檢察教育培訓和人才培養支持力度。
2011-03-1116:27:41
曹建明:
加強執法規范化和內部監督制約機制建設。全面整合規范執法辦案各環節的流程及細則,首次頒布檢察機關執法工作基本規范。
2011-03-1116:28:02
曹建明:
建立案例指導制度,最高人民檢察院公開發布首批具有普遍指導意義的案例,指導檢察機關統一執法。
2011-03-1116:28:11
曹建明:
建立案件評查機制,以涉檢信訪案件為重點,全面評查各類案件42229件,對其中確有錯誤的163件依法予以糾正,對存在執法過錯的91名檢察人員嚴肅追究責任。
2011-03-1116:28:23
曹建明:
完善檢務督察制度,加大對執法行為、檢風檢紀的督察力度,最高人民檢察院對10個省市檢察機關進行了專項督查,組織6個省部分檢察院開展了交叉督察。
2011-03-1116:29:00
曹建明:
狠抓紀律作風和反腐倡廉建設。制定《檢察機關領導干部廉潔從檢若干規定》。嚴格規范檢察人員對外交往行為。專項治理違規使用警車問題。
2011-03-1116:29:09
曹建明:
在開展扣押凍結款物專項檢查的基礎上,進一步完善扣押凍結款物管理制度。注重運用自身反面典型進行警示教育,最高人民檢察院深入剖析40名檢察人員違紀違法案例,舉辦檢察機關自身反腐倡廉教育展覽并在各地巡展。
2011-03-1116:29:28
曹建明:
嚴格落實領導干部述職述廉、巡視等制度。最高人民檢察院聽取和評議11個省級檢察長述職述廉報告,對3個省級檢察院領導班子進行巡視并回訪檢查。開展“反特權思想、反霸道作風”專項教育活動,嚴肅查處違紀違法檢察人員267人,其中追究刑事責任38人。
2011-03-1116:29:37
曹建明:
扎實推進基層基礎教育建設。全面規劃和落實基層檢察院執法規范化、隊伍專業化、管理科學化、保障現代化建設。會同有關部門從制度上解決基層檢察官提前離崗離職問題,落實政法干部招錄培養體制改革試點工作,選派業務骨干到基層掛職鍛煉,進一步解決基層辦案力量不足、人才短缺等困難。
2011-03-1116:29:49
曹建明:
堅持領導干部聯系基層、業務部門對口指導等制度。落實政法經費保障體制改革,會同有關部門完善市縣級檢察院公用經費保障標準等配套制度。中央財政增加了轉移支付和補助投資,加大對中西部和貧困地區特別是革命老區、民族地區、邊疆地區支持力度。
2011-03-1116:30:04
曹建明:
七、自覺接受監督,保障檢察權依法正確行使
2011-03-1116:30:49
曹建明:
牢固樹立監督者更要接受監督的意識,完善和落實自覺接受監督的機制和措施,保證把人民賦予的檢察權真正用來為人民謀利益。
2011-03-1116:30:59
曹建明:
自覺接受人大監督。十一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閉幕后,最高人民檢察院全面梳理審議意見,逐條研究整改措施。按照全國人大要求,完成對現行司法解釋的集中清理任務,宣布廢止63件。
2011-03-1116:31:19
曹建明:
堅持經常主動向人大常委會報告重要工作,積極配合人大常委會開展專題調研和執法檢查。最高人民檢察院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了改進瀆職侵權檢察工作的情況。
2011-03-1116:31:44
曹建明:
對22個省、自治區、直轄市人大常委會作出的關于加強檢察機關訴訟監督工作的決議或決定,檢察機關認真學習貫徹落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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