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實上,收入分配改革的癥結和當前我國內需不振、消費不足的困境如出一轍,都是有意愿者無能力,而有能力者無意愿。
應該說,這樣的困境,與特定階段的經濟發展指導思想和政策措施有直接的關系。在推進經濟體制改革的初期,由于缺乏可資借鑒的經驗,同時也很難一下子看清楚未來改革發展的道路和方向,改革走過的是一段不斷“試錯”的歷程,“摸著石頭過河”是對這一過程最為形象的描述。
不過,雖然路徑是什么的選擇不是足夠明了,但對于一個飽受計劃經濟之苦和平均主義大鍋飯之累的國家,絕不能再走低效率的平均主義老路卻非常清晰。
如此背景下,推進經濟體制改革,建立市場經濟體制,借助市場的力量來配置資源并使其發揮基礎性作用、凸顯差距激勵、體現效率,就成為根治平均主義大鍋飯這一沉疴的不二選擇。“效率優先,兼顧公平”和“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成了推進經濟發展的內生動力。
同時,由于勞動力資源的大量過剩和資本的相對稀缺,改革政策和措施的制定顯然更加傾向于對資本這種稀缺資源的偏愛和優待,資本要素的收益率在其自身稀缺性和政策扶持的雙重合力之下逐步看漲,而勞動的收益率卻因此長期維持在相對較低水平。
在這種經濟社會發展格局之下,當時在國有企業的工資改革中提出了“兩個低于”的原則,即企業工資總額增長幅度低于本企業經濟效益增長幅度,職工實際平均工資增長幅度低于本企業勞動生產率增長幅度。
應該說,在當時的條件下,這樣的政策選擇是有其合理性和必要性的,而且在當時的制度設計上,也對這種政策結果必將出現的收入差距擴大進行了統籌考慮,這就是鄧小平同志提出的“讓一部分人先富起來”之后還要“先富帶動后富,實現共同富裕”。
也就是說,如果改革初期為了效率需要在一定程度上犧牲公平的話,當效率達到一定程度時,必須盡快兼顧效率與公平的平衡和統一,讓一度為維持經濟快速發展而做出自身利益犧牲的普通勞動者,能夠得到制度上的補償。
這樣的利益補償思路從新世紀以來就已進入決策層的考慮范疇,從黨的十七大報告提出的“初次分配和再分配都要處理好效率和公平的關系,再分配更加注重公平”,到當前十七屆五中全會明顯淡化GDP增長這一指標,特意突出收入分配改革這一公平主題,政策思路也在逐步適應形勢發展而進行著調整。
改革收入分配制度,補償普通勞動者受損的利益,已經成為當前我國進一步推進改革的必然選擇。據此,最為引人注目的政策措施就是提高“兩個比重”、實現“兩個同步”,特別是第一次明確提出勞動報酬增長要與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的政策主張,不僅是對“兩低于”原則的修正,更是對收入分配領域公平正義的回歸。
收入分配改革的路徑,順著“效率和公平并重”到提高“兩個比重”再到實現“兩個同步”的政策演進脈絡,變得愈發清晰,收入分配改革的突破口也被鎖定在通過保持勞動報酬與勞動生產率提高同步來提高勞動報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這就為推進工資集體協商奠定了堅實的政策基礎。
工資集體協商本質上是要在勞動關系中建立起一種利益共享機制,即企業的發展是勞動關系雙方共同努力實現的,那么企業創造的利益自然也應當為勞動關系雙方所共享。
這一點,《建議》在“促進就業和構建和諧勞動關系”部分也給予了明確確認:“發揮政府、工會和企業作用,努力形成企業和職工利益共享機制,建立和諧勞動關系。”這樣的路徑和目標指向是非常清晰的。
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之所以應當突出工資集體協商的作用,一方面是因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雖然涉及面廣,但源頭在企業,癥結在于勞動者收入過低,因此有必要從企業內部收入分配這個源頭抓起;另一方面,相比于推進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其他制度設計,開展工資集體協商的舉措相對更為具體,而且也有十幾年來的實踐基礎,具備了充當收入分配制度改革“急先鋒”的條件。
更重要的是,以工資集體協商作為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突破口,也符合漸進式改革思路。
工資集體協商是一個漸進的博弈過程,這就決定了工資集體協商的成效不可能立竿見影,即一下子讓所有企業的勞動者大幅度提高工資。
但這種利益分享機制的建立,又為解決企業內部收入分配不合理問題,逐步提高工人工資提供了制度化的路徑。
感受到工人漲工資壓力的企業,除了會逐步從拼廉價勞動力成本的“競次”向拼技術進步、產業升級的“競優”轉變,也會把這種壓力自下而上傳導,對固化的收入分配格局形成一種“倒逼效應”,推動改革逐步深入,盡快實現收入分配制度合理化的目標。
免責聲明:本文僅代表作者個人觀點,與鳳凰網無關。其原創性以及文中陳述文字和內容未經本站證實,對本文以及其中全部或者部分內容、文字的真實性、完整性、及時性本站不作任何保證或承諾,請讀者僅作參考,并請自行核實相關內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