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農村建設的另一重頭戲是新型村莊的基本建設,即新村建設。這一建設由于各地當前都囿于示范點上的工作,而點上又大多搞的是大拆大建,因而為面上的大多數農戶所不認可,也為國家的方針所不予鼓勵,因此各地面上的新村建設進入了本文開頭所提到的不作為狀態,進入了一種“不搞大拆大建就不能搞新村建設”的誤區。
搞新村建設是不是就一定要大拆大建?顯然不是。以我們調查的三聯村為例,全村 831戶,其中平房578戶,樓房240戶,無房13戶(大多為分家后無房或因天災人禍生活極度困難而借房居住者)。他們對拆舊建新的需求為:平房戶打算在一兩年內建新房的占70%,暫時不打算但如果有了經濟力量或有政府扶持也愿意建新房的占20%,余下的10%是全家已遷往城鎮不會再建新房的空頭戶;樓房戶打算近一兩年內重建的占15%,不打算再建的占85%。由此可知,平房戶的100%,樓房戶的15%都是新農村建設的需求力量。他們不認可的是那種“一刀切”的大拆大建,而認可并且迫切需求的還是新村建設,當然是另一種方式的新村建設。將農民的想法和愿望歸納起來,有三點:一是就地改建,適當合并;二是拆建自愿;三是時間不限,兩三年建成也行,五六年建成也可。總之,一切從實際出發,成熟一戶建一戶,成熟一村建一村;既穩妥又積極,一定要把新村建成建好。
這樣的建設方式決定了建設的長期性,也決定了從事這一工作的繁雜性。長期又繁雜的工作往往會成為一種“消耗戰”,會使工作滯緩,甚至停止。因此在新村建設起始之時,就必須在千頭萬緒的工作中理出一個“頭”,抓住了這個“頭”就帶動了整個工作,這個頭就是規劃,就是一張新村的規劃圖。只要這張圖不是一張概念性的“總規”,而是給每一戶農家都“對號入座”的“詳規”;不是規劃人員“閉門造車”,而是充分征求了每一戶農家的意愿;不是強制性的并村、搬遷,而是就地改造適當合并,并對不愿再重建的新樓房就地劃入新村之中;不是強制性的規定搬遷期限,而是由農戶自愿選擇建房時間,這張圖就是新村建設的動員令,就是工作的具體安排和部署,就是未來的一座座新村莊。我國大量的開發區、新城區建設的經驗告訴了我們這一點,一些新村建設的成功經驗也證明了這一做法的正確性。
在這一點上,江淮地區一些縣是有著深刻教訓的。1995年前后是這一地區農民擺脫貧困后第一次以拆草房蓋瓦房為主的建新房熱潮,當時政府也在一些鄉鎮抓了規劃先行的工作,但由于重視不夠,每個村只搞了一個大而化之的概念性總規,沒有制作能夠落腳到戶的“詳規”,無法具體操作,實施中又沒有認真監督執行,最終流于形式,新房建造依然無序,建筑造型陳舊,設計結構不合理,村莊面貌依舊。如果當初充分發揮了規劃的引導和約束作用,15年后的現在,恐怕這一地區的新農村都已建成了。
搞好規劃是提領新村建設各項工作的第一要務。這在試點的新村中并不難做,但對于占農村90%以上的面上廣大村莊來說,就有著一個足以使建設無法起步的難題,即規劃的經費問題。有的縣先行試點的新村規劃是交由規劃專業單位設計的,一個村的規劃費用大都在30萬―40萬元之間,這是千千萬萬的面上的農村所承擔不起的。應該如何辦才行?答案就是:農民的事農民自己辦,讓農民在本市、縣專業規劃人員的指導幫助下,自己完成對自己家園的規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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