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富二代"一詞首先出現在《魯豫有約》。該欄目對"富二代"的定義是:80年代出生,繼承過億家產,他們被稱為富二代。 指的是我國改革開放以來最早一代民營企業家"富一代"們的子女,如今他們靠繼承家產,擁有豐厚財富。 "浙江商人培養繼承人的方式"調查顯示,37%的"富二代"希望自己創立一番事業,45%認為目前自己還不具備接班的各項素質,不愿接受父輩的事業。 [詳情]
"富二代"培訓在國內目前并不鮮見。然而,培訓機構無準入門檻,收費沒有標準,師資良莠不齊,課程設置混亂,缺乏成熟培訓體系,培訓市場亂象叢生。目前"富二代"培訓市場已達百億元,因為錢好賺,湊熱鬧的多,懷有投機心理的人居多,這一市場要達到成熟,至少需要5-10年時間。[詳情]
從事金融投資的李先生年僅30,但個人資產已過千萬。年輕帥氣又多金,本該是不少女生爭相選擇的對象,但直至最后一位女賓入場,實在沒有挑選座位的余地,才極不情愿的坐在了李先生的身邊。沒想到'富二代'的標簽讓我在這場富豪相親會上備受'歧視'"。[詳情]
阿德的父親有些特殊,自從阿德從英國念書回來后,父親不準他在離家較近的佛山找工作,要求他在離家稍遠一點的城市完全自立,在生活上也對兒子"一毛不拔"。阿德也不以為然,先在廣州找了一個月薪1400元的銷售工作,和朋友蝸居在一個幾平方米的房子里。拉到一個客戶,他有一定的提成。公司的底薪是800元,完成任務可以拿到1200元,超過任務量的可以拿提成。阿德從不問家里有多少資產,也不覺得自己是有錢人。[網友評論][微博熱議富二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