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國資委日前公布的三大“上市公司國有股權轉讓”的相關操作文件,可謂國有資產監管部門對上市公司國有股,特別是國有控股企業進行股份轉讓方面的一次重大的改革與調整。在股改后如何把握好股份轉讓之度,是考驗有關監管部門放權與收權的重要問題。
國資委放權
按國資委設定,同時符合下述兩個條件的,國有控股股東轉讓股份不需報經國有資產監管機構批準,由國有控股股東按照內部決策程序決定。不符合下述兩個條件之一的,需報經國有資產監管機構批準后才能實施。一是總股本不超過10億股的上市公司,國有控股股東在連續三個會計年度內累計凈轉讓股份的比例未達到上市公司總股本的5%;總股本超過10億股的上市公司,國有控股股東在連續三個會計年度內累計凈轉讓股份的數量未達到5000萬股或累計凈轉讓股份的比例未達到上市公司總股本的3%。二是國有控股股東轉讓股份不涉及上市公司控制權的轉移。
“這個政策可以減輕國資委的工作,滿足條件的就可以免除審批程序了,比以前那樣轉讓一點股份也要跑國資委來辦事要便捷多了。同時,通過二級市場轉讓,價格是市場公允的價值,也沒有國資流失之嫌疑。”一位資產管理公司人士對記者表示。
有人擔心規定中所指“三年累計轉讓股份扣累計增持股份后的余額不超過5%或者3%即可”,易于被大股東操縱,導致股價波動。
燕京華僑大學校長華生認為,由于這次文件是和證監會一起下發的,說明這是兩部門共同配合對國有股內部進行一些規范,這是國資委的放權之舉。同時,證監會有規定,上市公司大股東每轉讓1%的股權,就應該進行信息披露,這本身就是為投資者提供投資信息,所以應該不會出現因國有股轉讓有更多自由余地以后,而出現增減持之間、操縱股價的事情。
國資委一位參與了管理辦法討論的高層對本報記者透露,三大文件的內容還可能調整或者出臺其他文件,具體要看已出臺的文件實施的情況,不過肯定不會在短時間內出臺新文件。
國資委研究中心主任王忠明對記者表示,產權可以在國有和非國有之間或者國有企業之間轉讓,都是有價值的,“但我認為國有企業和國有企業之間的產權轉讓是過渡性的,未來真正的上市公司一定會面對更多的社會公眾?!?/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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