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矛盾三
“健康”的數據為何還要“宏觀調控”
分析人士稱,也許是因為中國房價漲幅的高低有著巨大的“經濟效能”,能牽涉到很多的“利益角力”,所以,每次一到國家發改委和國家統計局公布全國70個城市的房價漲幅的時候,總是能在社會上掀起不小的“波瀾”。
近日,當國家發改委和國家統計局關于今年3月的“房屋銷售價格同比上漲5.9%,環比上漲0.6%”的“調查數據”公布后,輿論一片嘩然。盡管有媒體稱這個“官方數據”的房價漲幅,已經超過2006年房地產“調控前水平”,但在公眾看來,這樣的數據和他們“切身感受”的房價高漲的實際情況還是存在較大的差距。因為在國家統計局“調查”的這70個城市中,幾乎沒有幾個地方的老百姓會認同他們居住地的房價,一年來的漲幅控制在兩位數以下。甚至在許多市民的直覺中,有相當多的地方,一年的房價漲幅甚至高達20-30%以上。
分析人士認為,房價每年5.5%的漲幅,在全球范圍內都應該算得上是一個“健康”的數據,至少不是一個“病態的市場”。但如果中國的城市居民住房的房價真的如此“健康”,那么中國的房地產市場就無需再“調控”,房價也不會再成為社會的“熱點問題”。
但公眾是生活在現實中,而不是“統計數據”里。來自北京市房地產交易所的消息顯示,2006年僅北京住宅平均銷售價格達8050元/平米,均價同比去年上漲了20%;此外從民間研究機構也傳出消息,2006年北京市中高檔二手商品房成交均價也上升到每平方米7387元,與上年每平方米5804元的成交均價相比上漲1583元,漲幅達27%。
不僅北京如此,全國各地不少大中城市的房價漲幅也都遠遠數倍于國家統計局的“數據”。在廣州,廣州市國土房管局發布的“市場分析”顯示:2006年,“廣州全年住房均價每平米上漲1927元,漲幅達37%”。正是由于房價上漲過快的問題在各地的普遍繼續存在,國家發改委在不久前發布的一份調查報告中稱,由于“部分城市房價仍然偏高,且上漲較快”等原因,“穩定房價調整結構效果不明顯”。
一邊是“權威”統計出來的“健康數據”,一邊又是上下一致公認要“加強調控”的市場。國家統計局局長所遇到的問題,同樣也成為中國數億城市居民迫切想搞清的問題:中國城鎮的房價,究竟漲了多少?
分析人士認為,如果中國城市房價的漲幅真的如國家統計局所公布的那樣,控制在5%的上下,那么,不管是從全球房地產市場發展的經驗來看,還是我國自身的經濟發展歷史來說,這“5.5%的房價漲幅”,算不上什么“問題”。從某些方面來說,它甚至還是一種“房地產市場健康”的標志。
首先,從世界上各國房地產市場的發展來看,5%左右的房價漲幅實在不能劃歸于“不健康”、甚至“非正常”的房地產市場所為。據媒體報道,從上世紀90年代中期以來,伴隨著經濟發展的持續繁榮,美國的房屋價格出現了范圍最廣、持續時間最長的上漲時期。尤其是近5年多來,美國房價的累計漲幅更是達到了50%以上;在房價瘋漲的俄羅斯,房產專家預測2006年全俄各地平均房價將上漲25%~30%,莫斯科甚至會超過50%。統計數據顯示,莫斯科的平均房價在一周內上漲50多美元是一件“很平常的事”;此外,在一些房價漲幅“還算正常”的歐洲城市,比如比利時的布魯塞爾,從2001至2005年這5年時間房價的年均漲幅也在10%上下,房價上漲最快的英國、愛爾蘭和西班牙房價的漲幅都要比這高得多。
這些國家和中國相比,不僅房屋的絕對價格要比中國高得多,而且他們的經濟增長水平也比中國要低得多。在這樣的背景下,如果中國城市居民住房的房價漲幅真的只有人家平均水平(10%左右)的一半(5%左右),那么政府部門在抑制房價增長上出臺一系列調控的“組合拳”,似乎是“杞人憂天”。其次用中國經濟發展的“數據”來做進一步的“論證”,人們更會感到“5%左右的房價漲幅”對中國的經濟和百姓的生活實在是“算不了什么”。根據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材料,2006年中國“全年國內生產總值209407億元,按可比價格計算,比上年增長10.7%,加快0.3個百分點”;在城鄉居民收入上中國的增長速度就更快。按照國家統計局公布的數據,全國城鎮2006年“全年城鎮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11759元,比上年增長12.1%,扣除價格因素,實際增長10.4%,加快0.8個百分點”。
既然全國的GDP都增長了10.7%,而且漲幅還提高了0.3個百分點,既然全國城鎮的人均可支配收入也增長了12.1%(實際增長10.4%),漲幅也高了0.8個百分點”,那么,中國城市的房價“只漲了”5.5%又有什么“不健康”?更何況房價的漲幅比上一年還低了2.1個百分點。在這樣情況下,如果說中國城市居民住房的房價漲幅真的只有5.5%,那么,中國的房地產市場可謂是地地道道的“健康市場”。在這樣“統計數據”下的房地產市場,還有什么“調控”的必要呢?
但事實上,中國近六億的城鎮居民,真真切切的生活在房價飛漲的“水深火熱”之中。在2007年全國“兩會”上,政府工作報告也不再回避,把“居民住房”加到了“解決得不夠好”、“群眾不滿意”的“涉及群眾利益的突出問題”條款之中。
面對房地產出現這種“健康的房價數據”和“病態的真實市場”之間的自相矛盾,大多數人都不會認為是老百姓的“感覺”出了問題,也沒人會以為中央在房地產上采取的一系列調控政策是不對的。既然對“病態的市場”的“診斷”沒有問題,那么人們就不得不對統計部門提供的“健康的房價數據”打上一個大大的問號:這些統計數據究竟能在多大程度上反映中國房地產市場的真實一面?對于規范發展中國的房地產市場,這些“健康數據”又能提供什么樣的指導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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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liaos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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