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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件 |
| 1949年 |
新中國確立了土地的社會主義公有制。憲法明確規定“任何組織或者個人不得侵占、買賣、出租或者以其他形式非法轉讓土地”。在舊的國有土地使用制度下,中國城鎮國有土地實行的是單一行政劃撥制度,國家將土地使用權無償、無限期提供給用地者,土地使用權不能在土地使用者之間流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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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79年 |
7月1日,第五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二次會議通過的《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外合資企業經營法》提出了“土地使用費”的概念。 |
| 1980年 |
1月,《紅旗》雜志發表蘇星《怎樣使住宅問題解決得快些》一文,指出住宅是個人消費品的重要組成部分,應該走商品化道路。自此,我國理論界和實際工作者開展了關于住宅屬性、房租等問題的研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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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國務院頒布《關于中外合營企業建設用地的暫行規定》。經濟特區和沿海開放城市制定和頒布了相應的地方性法規,對外資企業用地征收土地使用費,深圳特區首先于1982年開始征收土地使用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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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全國五屆人大常委會通過的《廣東省經濟特區條例》中,以法規的形式肯定了“國有土地有償使用”的原則和“以外商獨資、合資、合作”等方式引進外資開發經營土地資源的做法。 |
| 198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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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3年 |
2月,《經濟日報》報道中國人民銀行負責人談話:國家鼓勵私人購房、修房,今年要試辦購買住房儲蓄、修房儲蓄等項業務。 |
| 1984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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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5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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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頒布。我國土地管理工作納入依法管理的軌道,但由于當時正是我國經濟改革的初期階段,土地管理帶有濃厚的計劃經濟色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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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6年 |
1月,國務院召開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問題座談會,會議決定成立國務院住房制度改革領導小組和領導小組辦公室。 |
| 1987年 |
8月1日,以提高房租發放抵租券、空轉起步為特征的城鎮住房制度改革在山東煙臺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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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2日,國家計委、建設部、國家統計局聯合發出《關于加強商品房屋建設計劃管理的暫行規定》,決定自1987年起,各地區的商品房屋建設納入國家計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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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深圳率先敲下了拍賣國有土地使用權的第一槌,突破了土地使用權不允許轉讓的法律規定。中國首次以公開拍賣的方式有償轉讓國有土地使用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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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88年 |
1月,全國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會議在北京召開,宣布將房改正式納入中央和地方的改革計劃,分期分批加以推行,在3年或多一點的時間內在全國基本推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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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修正案)規定,土地使用權可以依照法律的規定轉讓。這是我國土地使用制度的根本性變革,根本大法承認了土地使用權的商品屬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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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中國第一個土地拍賣、按揭貸款真正完全意義上的商品房小區東曉花園在深圳竣工,當時售價1600元/平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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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8年萬科通過股份化改組,正式更名為“深圳萬科企業股份有限公司”。11月18日,王石以2000萬元的價格參與投標買地,奪得荔泉地塊,正式進入房地產業。 |
| 1990年 |
國務院發布《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及《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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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1年 |
全國第二次住房制度改革工作會議召開,由此,房改又進入了一個新的發展階段,這個階段房改的主要內容是出售公房,房改工作從少數試點城市擴展到全國。 |
1月29日,萬科A股在深圳證券交易所掛牌交易,股票代碼“0002”。2008年,公司市值也已經達到2000億元。 |
9月13日,馮侖等人用2萬元注冊了“農高投”,即萬通的前身——海南農業高技術投資聯合總公司,當時馮侖、王功權、劉軍、易小迪、潘石屹、王啟富6人大約占公司總股份的65%。 |
1991年開始,國務院先后批復了24個省市的房改總體方案。 |
| 1992年 |
1992年小平“南巡”之后,全國各地數千億資金蜂擁撲向海口、廣西北海等南方沿海城市。一時間,該地區房地產價格扶搖直上。這是中國改革開放之后有記錄的第一次房地產熱,也為此后海南泡沫破滅埋下伏筆。 |
6月12日,北京市政府公布《北京市住房制度改革實施方案》以及其他七個配套辦法,并于7月1日全面實施。 |
| 1993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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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1日,建設部發布《城市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規劃管理辦法》。這一辦法所確定的原則一直延續并影響至今,仍作為房地產土地出讓管理的重要規則。 |
4月,房地產展銷首次入盟廣交會。由建設部從全國選派的30多家房地產企業參展,是我國房地產業拓展對外領域、尋求合作與交流的一次嘗試。 |
6月23日,時任國務院副總理的朱镕基發表講話,宣布終止房地產公司上市,釜底抽薪全面控制銀行資金進入房地產。次日國務院發布《關于當前經濟情況和加強宏觀調控意見》,提出整頓金融秩序、加強宏觀調控的16條政策措施,旨在引導過熱經濟實現軟著陸。 |
8月16日,國務院批轉當時國家計委報送的《關于加強固定資產投資宏觀調控的具體措施》,這些具體舉措包括:加快投資體制改革、調整投資結構,對5種項目進行重點清理,嚴格控制新開工項目,加強房地產開發投資和開發區建設的管理,加強對外商直接投資項目的引導和規范管理等。 |
11月14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第三次全體會議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建立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若干問題的決定》。這被普遍視作引領中國經濟體制改革進入新階段的標志。從此,現代企業制度得以確立。這些都為房地產行業后來的發展提供了堅實的歷史背景。 |
國務院于1993年12月13日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增值稅暫行條例》,決定自1994年1月1日起在全國開征土地增值稅。這一稅種的征收,受到影響最大的是房地產開發企業。 |
| 1994年 |
7月5日,第八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八次會議通過《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1995年1月1日實施)。這是繼《土地管理法》之后規范房地產市場的第二部重要法律,標志著中國房地產法制逐漸走向完備,地產、房產分開立法的狀況逐步走向房地產一體立法。 |
7月18日,《國務院關于深化城鎮住房制度改革的決定》發布實施。此后,房改加入了建立住房公積金、開展國家安居工程等內容。建立住房公積金是住房分配貨幣化的起點、“新的住房制度的雛形”。 |
| 1995年 |
9月28日,中國共產黨第十四屆中央委員會第五次全體會議通過《中共中央關于制定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九五”計劃和2010年遠景目標的建議》,提出兩個具有全局意義的根本性轉變,一是經濟體制從傳統的計劃經濟體制向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轉變,二是經濟增長方式從粗放型向集約型轉變。這兩個轉變對房地產行業的發展起到了重要的指導意義。 |
隨著1993年國家宏觀調控的到來,海南地產泡沫破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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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6年 |
3月1日,《城市住宅小區物業管理服務收費暫行辦法》實施。 |
10月24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出《關于加強固定資產投資方向調節稅征收管理工作的通知》。 |
| 1997年 |
4月,中國人民銀行頒布實施了《個人住房貸款擔保管理試行辦法》,該辦法具有期限長、額度大、利率優惠等特點,使得商品房的個人融資有了可靠的保證,在國家于1997年10月份再次降低存貸款利率、個人的公積金和按揭貸款的利率也有顯著下調的條件下,居民的購房成本有顯著下降。這一系列有效的措施促進了商品住宅市場的繁榮。 |
5月,北京北辰實業集團公司以每股2.40港元在香港資本市場共發行H股61480萬股,并于當地時間1997年5月14日在香港成功掛牌上市,成為內地首家在港上市的H股房地產企業。2006年10月16日公司15億股A股在上海證券交易所掛牌上市,成為國內第一家A+H股地產類上市公司。 |
當年夏天,十五大召開前夕,《住宅建設成為國民經濟新增長點的研究》課題組在北戴河組織召開研討會。當時,中國經濟出現通貨緊縮,亞洲金融危機爆發,中央提出要促進消費、擴大內需、推動生產,考慮到房地產的產業關聯度高,因此會議提出把居民住宅業列為國民經濟新增長點。房地產業開始成為支柱產業。 |
10月,在席卷東南亞的金融風暴影響下,香港匯市、股市暴跌,銀行相繼提高按揭、收緊樓宇放款,導致房地產市場大幅度降溫,房地產“泡沫”破裂。 |
| 1998年 |
4月7日,中國人民銀行出臺《關于加大住房信貸投入,支持住房建設與消費的通知》,全面實行購房按揭政策,鼓勵住房消費,并極大推動了商品房建設的投資。1998年中國建設銀行發出了中國的第一份個人住房抵押貸款,正式拉開了貸款買房的序幕。商品房按揭政策為我國房地產業的發展開辟了廣闊空間,金融工具直接推動房地產業進入發展新高潮。 |
國務院頒布23號文,即《國務院關于進一步深化住房制度改革加快住房建設的通知》,提出從1998年下半年開始,停止住房實物分配,逐步實行住房分配貨幣化。這是一個劃時代的文件。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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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99年 |
2月,中國人民銀行下發《關于開展個人消費信貸的指導意見》,在“積極開展個人消費信貸”的引導下,貸款買房、按揭等新概念開始登陸中國內地。 |
| 2000年 |
2月,建設部部長俞正聲在國務院新聞辦公室舉行的新聞發布會上宣布:“住房實物分配在全國已經停止!” |
| 2001年 |
3月12日,北京天鴻寶業在上交所掛牌上市,標志著長達8年之久的房地產公司上市禁令解凍。一個月后,金地集團上市,從而揭開了新一輪房地產市場快速發展的序幕。 |
4月30日,國務院發布15號文件《關于加強國有土地資產管理的通知》,明確提出經營性用地必須采用招標拍賣的方式進行出讓,并規定嚴格控制建設用地供應總量、實行國有土地有償使用制度、加強土地使用權轉讓管理以及規范土地審批行政行為等。 |
6月19日,央行發布了《關于規范住房金融業務的通知》(195號文),規定對未取得四證的項目,不得發放任何形式的貸款,且企業自有資金不能低于開發項目總投資的30%。 |
6月21日,國土資源部發布了《關于整頓和規范土地市場秩序的通知》(174號文),174號文提出建立健全土地市場規范運行的基本制度,包括土地使用權公開交易制度等。 |
| 2002年 |
5月9日,國土資源部簽發《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11號文件),叫停已沿用多年的土地協議出讓方式,11號文件的頒布被業界稱為“新一輪土地革命”的開始。 |
| 2003年 |
6月13日,央行發布《中國人民銀行關于進一步加強房地產信貸業務管理的通知》,簡稱121號文件,引起軒然大波。SOHO中國公司董事長潘石屹當時表示,這是“近10年來見過的對房地產最嚴厲的一個通知”。 |
8月31日,國務院發布《關于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的通知》,即18號文。18號文的要旨在于,首次在國務院文件的層面,提出“房地產業已成為國民經濟的支柱產業”。它還提出要“促進房地產市場持續健康發展”。被業界公認為中國房地產市場發展的“新五年計劃”。 |
| 2004年 |
7月,根據國土資源部、監察部2004年第71號文件規定:2004年8月31日起,所有六類土地全部實行公開的土地出讓制度,采取公開招標、公開拍賣、公開掛牌的方式出讓土地。此為“8·31大限”。住宅土地用地價格由此一路猛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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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年,國務院辦公廳下發《關于控制城鎮房屋拆遷規模嚴格拆遷管理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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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5年 |
3月,國務院辦公廳下發的《關于切實穩定住房價格的通知》(“舊國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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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國務院出臺《加強房地產市場引導和調控的八條措施》(新“國八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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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國務院轉發了建設部等七部委的《關于做好穩定住房價格工作的意見》,此即25號文。國家層面控制房價行動就此啟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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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27日,國稅總局、財政部、建設部聯合下發《關于加強房地產稅收管理的通知》,對住房交易征收營業稅。土地方面,將征收土地閑置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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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3日,北京市國土資源局以“未能按期及時清繳土地出讓金”為由,收回了包括銀泰中心等重點工程在內的首批38宗違規土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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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21日,銀監會下發“212文件”緊縮融資渠道,規定信托公司進行房地產貸款類集合資金信托計劃時,相應房地產企業須具備“35%資本金”、“四證齊全”和“二級資質”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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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6年 |
3月5日,政府工作報告確定2006年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的主要預期目標之一是:居民消費價格總水平漲幅控制在3%;繼續解決部分城市房地產投資規模過大和房價上漲過快的問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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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17日,國務院總理溫家寶主持召開國務院常務會議,會上提出促進房地產業健康發展的六項措施,涵蓋住房供應結構、稅收、信貸、土地、廉租房和經濟適用房建設等多個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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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月,九部門制定《關于調整住房供應結構穩定住房價格的意見》再被國務院轉發,是為37號文。文件明確要求各城市在2006年9月底前公布普通商品房、經濟適用房和廉租房建設目標,“90/70”政策(套型在90平方米以下的住宅比率必須達到開發面積的70%)被提了出來,稅收和信貸等政策進一步緊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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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6日,建設部聯合發改委、國家工商行政管理總局下發《關于進一步整頓規范房地產交易秩序的通知》,要求房地產開發企業取得預售許可證后,在10日內開始銷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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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4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建立國家土地督察制度有關問題的通知》,設立國家土地總督察制度,地方土地審批利用納入督察局監查范圍。同日,建設部聯合五部委下發《關于規范房地產市場外資準入和管理的意見》,限制外資買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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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月26日,國稅總局發布《關于住房轉讓所得征收個人所得稅有關問題的通知》,強制征收二手房轉讓個人所得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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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日,國土資源部制定的《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范》和《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范》正式施行,細化招標拍賣掛牌或協議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的范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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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5日,國務院發布《國務院關于加強土地調控有關問題的通知》,嚴把土地閘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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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上海社保案發,超過30億元社保資金經過銀行中介,違規轉入房地產業,此案涉及眾多上海官員、房地產開發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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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0日,財政部、國土資源部、中國人民銀行聯合發布《關于調整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政策等問題的通知》,新增建設用地土地有償使用費標準將提高一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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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7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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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3月18日、5月19日、7月21日、8月22日、9月14日、12月21日,央行先后6次上調存貸款利率,同時年內10次上調存款準備金率。 |
7月10日,由國家外匯管理局下發的、被業內稱為“130號文件”的“限外令”出臺。 |
8月7日,國務院發布《關于解決城市低收入家庭住房困難的若干意見》(24號文),該文件被認為是對“房改”的總結,是住房新模式的轉折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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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央行、銀監會發布第359號文,要求提高第二套房首付比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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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國土資源部發布第39號令,規定未繳清全部土地出讓價款,不得分割發放土地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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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日起,《物權法》正式施行,動拆遷須進一步合法化。但農民的房產、地權問題懸而未決,只能留待法律實施過程中去逐步完善、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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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8日,建設部等八個部門發布了《廉租住房保障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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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19日,七部門聯合發布了經濟適用住房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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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8年 |
1月9日,國務院辦公廳發布《關于嚴格執行有關農村集體建設用地法律和政策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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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4日,央行公布《經濟適用住房開發貸款管理辦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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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1日,國務委員兼國務院秘書長華建敏在關于《國務院機構改革方案》的說明中指出,組建“住房和城鄉建設部”,不再保留建設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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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兩會”中溫家寶總理的政府工作報告中包括了與房地產相關的部分“抓緊建立住房保障體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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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證監會表示支持優質房地產企業通過IPO或借殼上市等方式,通過資本市場實現做大做強;但對募集資金用于囤積土地、房源,或用于購買開發用地等的IPO,將不予核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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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8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表示:全面排查住房公積金違規放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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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6日,國家稅務總局發布《關于房地產開發企業所得稅預繳問題的通知》,對房地產開發企業所得稅預繳問題做出了明確規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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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月16日和10月8日,央行先后兩次下調貸款基準利率和住房公積金貸款利率,緊縮性政策開始放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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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2日,財政部、國家稅務總局、央行出臺政策,降低存貸款金融利率、減免稅費、降低房貸首付。10月27日起,個人住房貸款利率優惠下浮30%,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20%。自11月1日起,決定對個人住房交易環節的稅收政策作出調整,降低住房交易稅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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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4日,中國建設銀行公布,將加大對居民購買普通自住房的支持力度,對符合政策新發放的商業性個人住房貸款利率的下限調整為貸款基準利率的0.7倍,最低首付款比例調整為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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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09年 |
1月1日,城市房地產稅暫行條例廢止,外商投資企業、外國企業和組織以及外籍個人,將與內資企業享受“無區別待遇”,繳納房產稅。 |
1月6日,住房和城鄉建設部、監察部發布《關于加強建設用地容積率管理和監督檢查的通知》。國有土地使用權一經出讓,任何單位和個人都無權擅自更改規劃設計條件確定的容積率。 |
5月4日,國務院決定調整11類固定資產投資項目資本金比例,其中包括商品住房。這一決定被房地產界稱之為開發項目資本金“松綁”,迅速“激發”了開發商推動項目入市的“信心”。 |
5月20日,國土資源部下發通知,禁止借保障性安居工程之名,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后改變用途用于商品住房等商業開發。 |
5月25日,國務院批轉《關于2009年深化經濟體制改革工作的意見》,意見提出,2009年要研究開征物業稅。 |
6月3日,發改委、財政部、住建部聯合發布《2009-2011年廉租住房保障規劃》,提出爭取用三年時間,基本解決747萬戶現有城市低收入住房困難家庭的住房問題。 |
6月19日,銀監會下發《關于進一步加強按揭貸款風險管理的通知》,重申二套房貸政策,強硬要求嚴格執行。 |
8月3日,國家稅務總局下發通知,要求各地稅務機關加強股權交易、反避稅、房地產業等領域的稅收征管。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