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說的土改
現有土地制度,讓官商民皆存違規沖動,已經成為眾多經濟問題、社會問題的癥結所在,改革的臨界點日漸逼近,大有逼宮之勢。逼宮的土地制度何去何從…[詳細][評論]
1為何必須進行土地制度改革?
現有特征:二元土地公有制結構
目前我國實行的是城鄉二元的土地公有制結構,城市土地與農村土地的產權主體不同。城市土地為國家所有,農村土地為農民集體所有。國家擁
有高度集中分配土地資源的權力,國家規定和管制城鄉土地的用途,建設用地絕大部分只能用國有土地,集體不可購買國有土地,國家可以強制征收集體土地。在現行的法律框架
下,農民集體所擁有的農村土地產權是不完全的。[詳細
]
————上海證券報報道
專家解惑:徹底改革現行土地制度方可根治三農問題
城市化的真諦只有一條,就是吸納農村人口進城定居,以降低農村人口在總人口中的比重。也就是說,不僅農村勞動力,其配偶、子女,甚至親
人都要能自由進入城市工作、生活和定居,真正成為具備在城市環境下自身再生產能力并能融入城市生活的市民。解決“三農”問題的根本途徑是城市化,讓農民分享城市的集聚
效應。[詳細]
————文貫中,美國三一學院教授;熊金武,三一學院訪問學者
媒體評論:治理高房價可嘗試改革土地制度
我國現行的國有土地使用權有償使用制度,始于改革開放之初。由于市場經濟難免涉及土地交易,而我國又是實行土地國有制度,摸著石頭過河
,想出了這招只賣使用權、不賣所有權的辦法。本來土地國有是國家代表全民擁有土地,結果土地價格越炒越高,老百姓沒分享到土地升值的好處,反而要為高樓價埋單,顯然已
經有失公允了。[詳細]
————廣州日報評論
2土地征收過程中如何保障農民的權益?
名家諫言:呼吁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應該同地同價同權
農民只有對土地擁有所有權,才能成為土地的主人,收取租金。農民獲得的分紅,企業二次返利的權益都派生于自己的土地的所有權。工商業可
以使用農村整治節約出來的土地,政府的建設用地也可以使用。這種使用,一言以蔽之,就是租而不是一次性買斷,不是農村土地性質的改變,這種做法合乎神圣的憲法,保證了
農民的長遠利益,根本利益。有此保證,我國的工業化、城鎮化才有可能健康進行。用租的辦法,讓農民永遠保持集體土地所有權,不是一次性買斷。這樣還可以把政府的土地財
政打下去。通過租農民的地,不用把集體土地變成國有土地,再通過政府招拍掛。另外,地價下來了,房地產的價格也就下來了。村辦企業也采取租地的形式,即使企業破產了,
土地還是農民自己的。如果在改革開放中造成了大量農民失地,或者農民進城又沒有長期具體的工作來保證的話,改革就很容易起到負面作用,這是有危險的。我們在提案中呼吁
集體土地和國有土地應該同地同價同權。[詳細
]
————胡德平,全國政協常委、經濟委員會副主任
專家解惑:要探索利益分享機制
城市擴大帶來收入提高有什么錯呢?城市不加以適當擴大,農民進城進到哪兒去呢?所以不要認為城市擴大就必錯。問題是城市擴大,增加的地
租收入怎么分配得更合理一點。成都經驗的可貴之處就在于,探索怎么來解決這個問題。改善村莊的治理結構,同時通過土地的整理掛鉤的平臺,逐步把城市增加財力的一部分返
回農村。這是分享機制。我們并不主張土地增值全部歸農民,但要探索分享的機制,特別是經由市場交易、而不是強制征地來尋找分配的平衡點。以行政權力剝奪農民去拿地,這
種現象過去有、現在有、將來也難以完全消除。正因為這種現象的存在,才使得城市化不能以經濟允許它的速度發展。但是反過來,因為有矛盾就人為遏制城市的發展,那個后果
也不是大家要的。所以成都的經驗可貴,就在于探索能不能避免兩種極端,找到一個妥當的辦法來解決城市發展、城市化籌資,并讓城鄉人民共享城市化加速的收益。[詳細]
————周其仁,知名經濟學家
3如何進一步遏制土地閑置現象?
媒體評論:應盡快啟動土地問責
不少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在接受采訪時認為,應盡快啟動土地問責機制,徹底解決各地的閑置土地問題。另外,地方獲得的土地收入全部上繳中
央,并用之修建保障性住房,從而使地方政府在土地價格上的態度更加客觀。報道稱,不少專家和兩會委員代表認為,唯有對土地監管的責任進行問責,才能最大程度的發揮監管
效果。處理閑置土地、違法用地是房地產宏觀調控的重點,因而土地問責亟待推行。實行土地問責制,雖然不能從根本上消除地方政府的賣地動機,但至少能使地方政府的不規范
賣地行為有所收斂。[詳細]
——《一財網》報道
部委答疑:國土部將清查政府原因所致土地閑置
針對各地土地違法現象,目前正在約談中,爭取第一季度進行問責。如果第一季度無法做到,問責時間將稍微延后。2011年要重點清查這部分由
政府原因造成的土地閑置。打擊囤地、炒地行為,堅持調控政策繼續落實。當地政府愿意,這些閑置土地也可拿來建設保障房。國土部啟動了問責制。對于保障房土地供應不力的
,責任在誰就問責到誰。[詳細]
——徐紹史,國土資源部部長
政策動向:新征用地不列入儲備
記者從國土部采訪也獲悉,目前,國土部正在加大土地儲備改革的力度。國土部最近發布消息稱,土地儲備制的改革,對征地范圍和土地儲備范
圍加以限制,其中明確規定新增用地不納入儲備范圍。新用地一旦進入儲備范圍,地方就到處圈新地,然后故意造成閑置。[詳細]
——國土部相關人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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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新中國土地制度經歷了怎樣的變革歷程?
歷程1:封建土地所有制→農民土地所有制
建國之初政府頒布了《土地改革法》,廢除地主階級封建剝削的土地所有制。[詳細]
———城市化網報道
歷程2:農民土地所有制→集體所有
1954年-1956年,社會主義改造收回土地所有權,即“三大改造”之一的農業改造。[詳細]
——城市化網報道
歷程3:集體所有→三級集體所有
1957年-1978年,“三級所有”的土地改革。[詳細]
——城市化網報道
歷程4: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讓土地所有權與使用權分離
1978年,鄧小平提出并主張實施家庭聯產承包責任制。[詳細]
——城市化網報道
歷程5:“新土改”允許土地流轉
會議通過《中共中央關于推進農村改革發展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詳細]
——城市化網報道
5土地制度改革該從哪里入手?
先行者:成都探出一條土地市場化改革路
2007年,成都城鄉統籌的改革經驗引起了北京大學國家發展研究院院長周其仁教授和他的同事們的濃厚興趣,3年來,周教授多次蒞臨成都,對成
都的城鄉統籌進行了深入系統的研究,“成都經驗對我們的吸引力首先來自城鄉統籌的全局意義。從空間上看,中國不是城就是鄉,所以城鄉統籌雖然只有四個字,卻代表了國民
經濟的全局。成都市從2003年開始,就把城鄉統籌作為地方施政的綱領。七年過去了,在成都這個地方發生了很多新鮮事,創造了綜合改革的豐富實踐經驗。”近日,周其仁教授
在成都參加全省統籌城鄉農村產權制度改革培訓會,向與會者系統介紹了我國土地制度改革的背景和成都統籌改革的經驗。[詳細]
————成都日報報道
媒體分析:土地困境的法治出路
2004年以來,中央連續7年的“一號文件”都是針對“三農”問題作出,這充分體現了中央對“三農”問題的重視。但知易行難,直到現在,很多
重要問題仍舊沒能得到很好解決,農村發展依舊面臨巨大挑戰。究其原因,我們認為最主要的是中央政策沒有及時轉化為可操作的法律。 如果說當前中國城鄉經濟社會發展不平衡
,那么在立法和執法層面也存在這種明顯差異。甚至可以說,城鄉發展不平衡的根源是法治的不平衡。要想切實推進農村發展,就必須認真研究制約農村發展所面臨的種種法治環
境,大力推動農村法治的發展,為農村及農民發展注入新的活力。在整個土地收益中,受益最少的是農民。據全國政協委員、清華大學教授蔡繼明分析,目前被征地土地收益分配
格局大致是:地方政府占20%~30%,企業占40%~50%,村級組織占25%~30%,農民僅占5%~10%。 所以當前的關鍵是,應盡快推進農村征地制度改革,建立與中央政策、城鄉統籌
協調發展、保障農村發展和農民權益相適應的現代農村集體土地征收和使用制度。 [詳細]
——《瞭望》報道
6十二五如何推進土地制度改革?
研究報告:“十二五”農村土地制度改革需加快推進
“十二五”農村土地制度改革需要在多方面加快推進:“十二五”有望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地市場。2010年中央決定把建立城鄉統一的建設用
地市場作為重點改革任務之一。共有51.7%的專家認為“十二五”有可能實現這一目標。39.3%的專家認為可能性不大。對于農村宅基地,合計49.1%專家認為“十二五”有可能流轉
入市,同時有43.9%專家認為可能性不大。“土地換社保”不是長期制度安排。53.1%的專家認為“土地換社保”不是長期制度安排,只是一種過渡性辦法;22.1%的專家認為此舉違
背城鄉一體化的趨勢,是城鄉二元制度的表現;有19.5%的專家認為這是一種長期制度安排。“小產權房”難以 “合法化”。目前關于“小產權房”“被轉正”和“被強拆”的議
論很多,問題的焦點在于其能否“合法化”。對此,45.6%的專家認為未來將會明確“小產權房”的違法性,嚴禁新建“小產權房”,同時妥善處理已建的“小產權房”;42.1%的
專家認為允許各地依據具體情況,分類處理,只有6.1%的專家認為存在著被“轉正”的可能性。[詳細]
————中國(海南)改革發展研究院,“十二五農村改革專家問卷調查”
新進展:土地整治“十二五”規劃目標初步確定
報道稱,據全國土地整治規劃修編組介紹,“十二五”期間,我國將堅持以農用地整理為重點,加強農田基礎設施建設,著力提高耕地質量等級
,大規模建設旱澇保收高標準基本農田,促進農業現代化和城鄉統籌發展。全國土地整治“十二五”目標任務建議已提交國家發改委,擬納入國家“十二五”規劃,報國務院批準
實施。《全國土地整治規劃(2011—2020年)》修編工作于6月下旬啟動,目前已完成初稿并經過兩輪專家咨詢會論證。重點支持800個糧食主產縣基本農田整治。實施基本農田整理
重大工程,優化耕地布局,有效引導耕地集中連片,規劃期內建成1萬片萬畝優質耕地集中分布區。全面推進示范省建設和116個基本農田保護示范區建設。基本農田建設任務將作
為約束性指標,層層分解落實。 [詳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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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財》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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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1
為何必須進行土地制度改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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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2
土地征收過程中如何保障農民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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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3
如何進一步遏制土地閑置現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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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4
新中國土地制度經歷了怎樣的變革歷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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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5
土地制度改革該從哪里入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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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6
十二五如何推進土地制度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