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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稅:“狠招”力度被削弱
海潮
兜兜轉轉,年過一半,房價未跌,征稅不斷。半年以來,個人所得稅和土地增值稅已可當之無愧地榮登上半年樓市話題排行榜的焦點,國家的意圖已很明顯,地方的執行卻有所保留。
稅收政策比起那些行政措施顯然要“狠”許多,從去年二手房市場在個稅政策從公布到實施的5天內的反應來看,沖擊力的確很大,但政策的長期效果卻很難據此作出斷言。由于地方執行力度欠缺等問題,二手房個稅政策目前的作用,僅停留在“凍結”部分市場交易的層面。
個稅執行細則陰晴不定,調控力度被大大減弱。以上海為例,就在5月從嚴征收20%個稅的通知下發第二天,上海地稅局隨即作出“現行的個人住房轉讓個人所得稅政策執行沒有發生變化”的聲明,如此自擺“烏龍”,讓人大跌眼鏡。
到了6月,也是基于國家年初就制定的通知,上海宣布將對非普通住房轉讓征收土地增值稅。然而,通知僅強調了核定征收辦法,居住未滿3年的按轉讓收入的0.5%征收;居住滿3年未滿5年的減半征收;居住滿5年以上免征。
但由于稅率不大,僅僅是營業稅的一個零頭,因此未在“抗藥性”較強的當前樓市下引起過大騷動。土地增值稅細則出臺后,上海二手房市場總體波瀾不驚。專家則認為此項政策仍留有較大余地,是意在向逐步回暖的二手房市場發出試探性暗示。
除了二手房交易稅費,新房市場的財稅調控也在進行之中。根據國稅總局的通知要求,今年2月1日起,各地稅務部門要嚴格清算房地產企業土地增值稅,稅率按照國家法律規定的30%-60%的四級超率累進稅率進行,并且項目到一定節點必須清算。此后,北京率先制定并下發地方實施細則,表示將嚴格按照國家規定進行清算。而上海市地方稅務局已經轉發了國稅總局的通知,同時規定對開發商暫時統一按收入的1%預征土地增值稅,但如何清算尚未明確。目前看來,各地的速度還不夠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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編輯:
陳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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