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得不說的個稅改革
個稅起征點提高之后有哪些善后要做?此次提高個稅起征點能解決個稅征收中的貧富倒掛問題嗎?別的國家有何…
[詳細][評論]
1其他國家如何征收個稅,可以借鑒哪些經驗?
綜述:概覽全球個稅制度 建議逐步實行個人稅號制
中國現行的個人所得稅制度,主要是對個人工資課稅,工資類別之外遺漏在所難免,無法體現稅負公平。因為采取的是分類所得、累進稅率,不符合公平原則,也容易避稅,而現實生活中,中國人的收入差距主要是體現在工資薪金之外,在收入來源日益多元化大背景下。世界上絕大多數國家都有針對個人收入的稅收。但是由于發達程度不一、法律、財稅體系不同、國情不同,所以在征收方法和標準上都不太一樣。而且征稅的多少也有很大差別。[詳細]
——鳳凰網財經綜合報道
德國個稅經驗:堅持以富幫窮原則 加大對富人的監控
德國從2000年開始進行個稅改革,使個人所得稅降到戰后最低水平。改革總體的原則是“以富幫窮,富人多交稅,窮人少交稅,低收入者免交稅”。從今年開始,德國個人所得稅起征點從1998年的6322歐元提升到7664歐元,最低稅率由1998年的25.9%降為15%,最高稅率從1998年的53%降到42%,有孩子的家庭還可得到逐年提高的補助和免稅額度。德國政府還根據家庭情況的不同(如單身、已婚無孩子、已婚有孩子等)采取不同的個稅起征點。[詳細]
——新華網文章
俄羅斯個稅改革:統一稅率并加大逃稅懲罰力度
改革以后,個稅的起征點提高到4 800盧布,稅率統一減為12%,外加1%的養老準備金。在稅改之前,俄羅斯實施三級累進稅制,起征點為年收入3 168盧布,從3 168到50 000盧布的稅率為12%,年收入在50 000至150 000盧布的稅率為20%,超過15萬盧布的,稅率為30%。[詳細]
——中證網報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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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個稅起征點怎么定才合理?
他山之石:確定個稅起征點可借鑒法國印度經驗
就法國這個典型的中間偏上水平的發達國家來說,個稅的起征點扣除了個人生計所需,還設計了結婚前與結婚后不同的扣除標準。[詳細]
———東方網報道
媒體評論:個稅起征點應避開中低收入群體
只有一個人有收入的家庭,即使一個人月收入5000元,用于養活全家,應該收稅嗎?[詳細]
————中華工商時報評論
兩會代表諫言:建議個稅起征點緊跟CPI跑
一些代表委員和專家最近也紛紛提出讓“起征點緊跟CPI跑,將個稅指數化”的建議。除了建議提高個稅起征點之外,還建議逐步建立與地區物價水平、通脹系數相掛鉤的個稅浮動機制。[詳細]
————彭磷基,全國政協委員、祈福集團董事長
媒體評論:個稅起征點應因地制宜 注重公平合理
所謂因“地”制宜,就是將全國劃分幾個征收標準,允許各省、自治區和直轄市一級政府,參照本轄區的工資水平、CPI、社會購買力、經濟綜合發展水平以及社會保障等情況,相應劃定自己的個稅免征額,最后由國家稅務總局進行審批后,直接執行。[詳細]
————新民網評論
3按家庭征收個稅包含哪些內容,何時實現?
專家大辯論:個稅按家庭征收可行嗎
中央財經大學財政稅收研究所副所長王俊、中國稅務學會理事、中山大學稅收與理財研究中心主任楊衛華、北京中鑫瑞稅務師事務所專家何文閣、中國政法大學財稅金融法研究所副所長施政文、安邦咨詢集團高級分析師賀軍、方正商學院高級研究員李明旭等專家,分為正反兩方,圍繞“個稅按家庭征收可行嗎”這個問題進行現場大辯論。[詳細]
————《華夏時報》文章
媒體評論:個稅“按家庭征收”的實質是什么
以家庭取代個人作為個稅的基本計征單位,其中的合理性和必要性,顯而易見。首先,有利于促進稅負的公平正義,更加客觀真實地反映“個人”的生活現實。就一般的社會情況而言,家庭才是人們安身立命、從事各種經濟活動的基本立足點和歸依,所謂“養家糊口”、“成家立業”。這種背景下,同樣一份收入如每月3000元,在一個“單身漢”、“三口之家”之間,具體的價值和意義顯然完全不同。[詳細]
————《西安晚報》分析文章
官方答疑:個稅按家庭征收有待進一步研究
個人所得稅按照家庭為主體征收的政策還將進一步研究。在最近的一兩年或者說整個“十二五”期間,要完成起征點提高到3000或5000元以上。而個稅征收以家庭為單位,可能需要緩一步。[詳細]
————張平,發改委主任
4個稅征收中的貧富倒掛現象如何解決?
名家評論:劫貧濟富的個稅改革請脫下皇帝的新裝
個稅是中國稅收中一件華麗的皇帝新衣,名為讓利于民,實則讓利于灰色收入階層。目前我國個人所得稅中工薪所得稅占45%~47%,而工薪收入占總收入的比重只有1/3,絕大部分的收入在納稅的范圍之外,意味著以個人所得稅調節貧富差距的手段基本失效。不僅如此,由于資本利得稅等方面的不匹配,我國在資本與貨幣市場的暴利階層,可以享受低稅待遇。[詳細]
————葉檀,知名媒體評論員
媒體分析:個稅如何不再劫貧濟富
籌集公共事業基金,調節社會貧富差距,這是稅收的兩大主要功能。在個人所得稅上經過多年的實踐,第一個功能的確越來越明顯,如我市今年比去年的總量增長達到了30%多,但后一個功能卻有點事與愿違了,70%來源于工薪階層,在一定程度上拉大了貧富差距。出現這種情況,可以說與個稅的稅制設計、征管部門的征管手段落后等有著直接的關系。
[詳細]
————蘭州晚報評論
媒體評論:上調起征點更要調整征收模式
當前,個稅征收和計算模式存在較大的弊端,主要是體現在三個方面:一是每次上調個稅起征點,高收入群體獲益反而最大;二是普通工薪階層稅負過重,而高收入者稅負仍然過輕;三是當前個稅征收是以個人為主體,而不是以家庭為主體,這不盡科學。個人所得稅征收的初衷在于調節分配,保障民生,縮小貧富懸殊,促進社會和諧發展。[詳細]
————華聲在線評論
52011年個稅起征點會提高多少?
媒體分析:個稅起征點指向3000元
全國政協委員、中國國際經濟交流中心常務副理事長鄭新立2日對記者表示,雖然有些委員認為個稅起征點應該調到5000元,但他認為還是3000元的水平比較合適。中國社科院財貿所研究員張德勇、中國人民大學財政金融系安體富教授也認為,將個稅起征點調整至3000元比較合適。[詳細]
————《上海證券報》分析報道
媒體評論:不要忽視個稅起征點調高后的善后問題
近日,有關提高個人所得稅起征點的消息在坊間傳得沸沸揚揚,有媒體報道說,最新的改革方案是將起征點調高到3000元,這將比現有標準提高1000元。如果這個方案最終成為法律,那就意味著,將來月收入2000元到3000元之間的人士將不需繳納所得稅,月收入3000元以上的人士也將每月少繳75元。從現有的收入結構來看,這個方案照顧到了絕大部分工薪階層人士的切身利益,真正體現了稅收政策照顧低收入群體和普通工薪階層的精神。
[詳細]
————《南方日報》評論
計算器:個稅起征點提高到三千元能省多少錢
目前,上調個人所得稅免征額的方案已經上報國務院,調整后,個稅扣除標準可能會在3000元左右。僅個稅起征點調整一項,每年會給我們省多少錢?請見下圖所示。[詳細]
————鳳凰網財經報道
6未來還會如何進一步推進個稅改革?
名家諫言:個稅改革還有比起征點更關鍵的問題須解決
個稅問題不在于起征點。個人所得稅,首先應該按年計征,根據一年的收入決定怎樣征收。但我們國家的作法是按次征收,有一次收入就征一次稅。按次征收是中國所獨有的,很不合理。按年征收的細節中,收入種類的不同,稅率也應該是不一樣的。中國的稅制不是在明處,實際上你是交了很多稅的。[詳細]
————吳俊培,中國國際稅收研究會副會長、中國財政學會常務理事
研究報告:個稅改革十二五期間或動大手術
應采取一切措施確保個稅改革在“十二五”期間得以推進,但不應將改革思路過度集中在個稅起征點上調上面,而應瞄準“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目標,盡快增大綜合計征的分量。人與人的收入差距,本來就是綜合的,而不是單一項目的差距。因此,僅單一地提高個稅起征點,不能發揮個稅調節貧富差距的作用。在綜合計征方面,《經濟藍皮書》建議,除一部分以個人存款利息所得為代表的特殊收入項目繼續實行分類所得稅制之外,可以將其余的收入統統納入綜合所得稅制的覆蓋范圍。[詳細]
————2011年《經濟藍皮書》
官方答疑:綜合所得稅制才是個稅制度改革的方向
今后一個時期,財政部將研究推進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謝旭人指出,今后一個時期,將按照構建有利于科學發展的財稅制度的總體要求,繼續推進稅收體制改革,完善稅收制度。做好全面實施增值稅轉型改革的后續工作;統一內外資企業和個人城建稅、教育費附加等稅收制度;改革完善資源稅制度;調整和完善消費稅制度;研究推進綜合和分類相結合的個人所得稅制度;研究建立有利于環境保護的稅費制度。[詳細]
————謝旭人,財政部部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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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1
其他國家如何征收個稅,可以借鑒哪些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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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2
個稅起征點怎么定才合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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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3
按家庭征收個稅包含哪些內容,何時實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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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4
個稅征收中的貧富倒掛現象如何解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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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5
2011年個稅起征點會提高多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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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6
未來還會如何進一步推進個稅改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