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李旭利案細節 | |
| 時間 | 案情進展 |
2005年8月-2009年5月 |
李旭利擔任交銀施羅德投資決策委員會主席和投資總監。 |
2007年8月 |
李旭利兼任交銀施羅德藍籌基金基金經理。 |
2009年4月7日 |
李旭利指令五礦證券深圳金田路營業部總經理李智君在其控制的“岳彭建”、“童國強”證券賬戶內買入工行和建行,此后于2009年6月份悉數賣出。 |
2009年4月7日-4月9日 |
交銀施羅德旗下兩只基金買入工行和建行。 |
2009年5月27日 |
交銀施羅德基金公司發布公告稱,李旭利先辭任交銀施羅德藍籌基金基金經理職務。 |
2011年8月13日 |
上海公安機關以涉嫌利用未公開信息罪,在北京市石景山海航大酒店808號房對李旭利進行刑拘。 |
2011年8月26日 |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批準逮捕李旭利。 |
2011年9月30日 |
上海市人民檢察院第一分院經審查后,移交浦東檢察院審查起訴。 |
2011年11月11日、2012年1月9日 |
浦東檢察院兩次退回公安機關補充偵查。 |
2012年2月15日 |
公安機關終結補充偵查。 |
2012年4月12日 |
李旭利案報送市一中院審查起訴。 |
2012年6月12日 |
李旭利案在市一中院刑事審判庭開庭。 |
| 制表、數據來源:鳳凰網基金 | |